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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瓶、输液袋该如何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3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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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说输液瓶、输液袋未被血液、体液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垃圾,那么让保洁人员去处理,会否也是安全隐患?该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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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洪洞院感 于 2011-12-3 09:47 编辑

我们医院也存在这种问题,都是保洁人员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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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让保洁员随意处理!
应该交给有资质的处理机构。我市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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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由药库回收,交给有资质的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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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不属于医疗废物,也不能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应该统一回收后由由资质的部门处理。原则就是不能用于原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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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  发表于 2011-12-3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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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也是集中回收,集中由垃圾处理中心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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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则要求不能用于原用途。保洁人员能做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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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有文件规定也没用的,医院以不是医疗废物为理由,就是卖给无证或没有资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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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明确不是医疗废物,我们院感染人何必多管那么多哪?还嫌我们管的不够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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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保洁收集交后勤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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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洁人员集中起来后,卖给废品收购人员了,收入归保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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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由后勤统一回收后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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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wxmsl 发表于 2011-12-3 12:54
现实中有文件规定也没用的,医院以不是医疗废物为理由,就是卖给无证或没有资质的!

老师,你说得对,但是这种情况一旦被媒体曝光,媒体又不懂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媒体只知道医院出来的东西都是医疗废物,胡乱报道一通,将对医院声誉造成很大影响。这个事情在成都某家医院出现过,还和某家媒体打了官司,但是即使医院胜诉又怎样,老百姓反正觉得你医院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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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可三石 发表于 2011-12-4 15:15
老师,你说得对,但是这种情况一旦被媒体曝光,媒体又不懂输液瓶是否属于医疗废物,媒体只知道医院出来的 ...

有一点你要知道,绝大部分医院卖出去的输液瓶里面都混杂着医疗废物!!(少量的棉签、皮条、针头)而媒体报道的,因此吃官司的,都是那些无证无资质收输液瓶的人,也给医疗机构带来了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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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规范一些好,让我们有依可寻,这些细节问题不能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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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wxmsl 发表于 2011-12-4 15:32
有一点你要知道,绝大部分医院卖出去的输液瓶里面都混杂着医疗废物!!(少量的棉签、皮条、针头)而媒体 ...

所以必须要有能力或者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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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可三石 发表于 2011-12-4 20:19
所以必须要有能力或者资质单位处理。

但还是有人:不给就是不给,不是医疗废物就是不给你!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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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wxmsl 发表于 2011-12-4 20:22
但还是有人:不给就是不给,不是医疗废物就是不给你!哈哈哈

作为院感科,肯定要给领导这么建议,但是决定权不在我这里,莫办法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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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可三石 发表于 2011-12-4 20:25
作为院感科,肯定要给领导这么建议,但是决定权不在我这里,莫办法啊,呵呵。

建议过了责任就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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