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主张文法的理由
这话可分做两层讲。第一,系统的研究。多看书不念文法者成绩所以好,因为多阅读的人自然而会吸收英文句法。其强处在于学者只看见实例。而这种实例都是在有意义的真正的英文中见到,学来省力而不易错,不像一种旧式文法中的例句,向壁虚构,都是似是而非,似可能而实不可能的句子。(例如某种文法课本中甲说“这是你的马吗”?乙答“不,这是我的洋伞”,因为编者要练习this is,that is not,又要用本课的“马”字与“洋伞”字。其实哪里有人会把洋伞看做马的?又有课本叫学生说I was born yesterday,I am born today,I shall be born tomorrow,末了一句当然然是事实上所无的话。)但是自然阅读虽是很好,却是无系统的。譬如单看书不念文法的人看见help me do it ,聪明一点的便注意到有一个to 字省去,但是他要再看到同样的例,至少须经过相当的时间,或是再读下去几十页,才能遇到。假如有好的文法,把这种句子做系统的研究,学者同时不但看见一句help me do it ,并且可看见help me pay it, help them collect the money, help you overcome the difficulty.许多同样构造的例,自然学得更快,更清楚,更有把握。第二,系统的练习。比如以上的例,有这许多同样的例句可以念,便可养成习惯,以后说来脱口而出,毫不踌躇。若没有这种系统的练习,习惯的养成恨慢,甚至也许全养不成,如许多读化学工程的留学生用起英文来常不敢自信。所以这样讲法,文法是不应该反对的。
18反对文法的理由
通常文法固然有被人反对的理由。第一,通常文法太不实用。譬如有的文法告诉人家“代名词通共三十二个”,教师“像煞有介事”的教,学生也“像煞有介事”的学,其实这种文法知识一点用处都没有。又如纳氏的文法说形容词有六种,什么demonstrative, descriptive, proper, quantitative, numeral, distributive, 试问六种便如何,五种便如何?教员考试时问形容词有几种,学生答“六种”,自以为懂得形容词的文法。其实纳氏说有六种,Mother Tongue 偏说只有三种,你又怎么样?而且知道某字是quantitative adj.,某字是numeral adjl, 一点没有实用。所以纳氏一派的文法早就该“扔入茅厕里”,不应来空费学生有用的精神与宝贵的光阴。第二,太重繁杂的规则。有名的语言学家Sapir说过,“文法规则没有一条没有漏洞的。”譬如说“无动词不能成句”一条总算文法中最基本的原则,然有学生看见学监来了,嚷出“学监!”何尝不是很好的句子?到底语言是活用的东西,不能受几个冬烘学者造出来的规则所束缚。学者强记规则,又强记规则之例外,自以为英文“通”了,其实差实际远甚,结果所得不偿所失,用工大而收效小。譬如有人好好的说the boat sails next Monday ,被文法专家改为will sail(future tense),这才是冤孽罪过。
19.什么叫做文法
我们若明了文法之真义,就不会反对文法。依我的意见,文法的研究只是对于词形体用法之变换作精密的有系统的观察。凡人读书必精,头脑要清,系统要明,分辨要细。惟基精,才不会似是而非,含糊了事。譬如中文不精用心不细的人,常要写别字,或是偏旁写错,这种糊涂了事的读法,无论中文西文,都要弄出笑话,叫人看不起。读英文的人自然应时时留心所读文字的用法及形体之变易。不可把文法看为一事,读本看为事。这是学习文法的正当态度。请再分别讨论于下。
20.学习文法之正轨 可分三项:
1)精细的观察
比如上面的例,看见help me do it 一句就得细心注意help 之后动词之前可不用to ,而如cause him to sell the house 便有to 字。这样细心读法,文法必好,不然虽念透几本文法也是无用。所以提倡观察,就是表示不信任规则。规则是笼统的,而文字的用法却是各有个性的。若单凭空洞的规则,而不处处留心各字之用法,常要上文法规则的当。(以上sail之用法便是一例。因为此字虽指未来,也可以用时之方式,这种地方,哪有规则可以限制?)再举一平常的例,有许多学生常讲at every time I go to see him,he is absent,这是有文法而无观察的结果。at this time ,at that time 是很好的prepositional phrase,所以学生只敢用at every time 而不敢把at 字删去,结果读起来很不顺口。因为every这字常是这样用法:我们常说I will see him on Monday ,I see him every Monday 却不常说I see him on every Monday。(这末一句叫做grammatically right, but idiomatically wrong 文法上对,但习惯上错,像这种地方规则是讲不到,而根本不能讲到的。所以新的文法专重这种成语或词字之分别用法,而不多立规则以惑视听。好的文法应该就这种地方分别指导,才能亲切而有意味。旧式文法只讲singular, plural,而如以上half, any之用法,任凭读者自己去揣摩,临到用half , any 时,不知用is 好还是用are 好。
2)系统研究
以上所说精密的观察,注重各字各成语的个性,这种的观察学者凡阅读时自应留神。但观察必有系统,所以有学文法专书的必要。文法专书的所谓系统含义有二义:A)系统的练习,集多少构造相同的句于一处,使读者格外易明其用法,如上所引help 字用法之例,同时与help字用法的字可以合并研究。如make,have,let,bid,see,hear这些字后面的动词也与help 相同,可省去to字(make him come, have him do it, hear him say,etc.),这样一比较,可看见有些应省去to,有些不可省去,有些可省可不省(如help, bid)就更加系统分明,这是文法专书的用处。B)系统的观念,可为将来阅读时自由观察的基础,因为若读者心中不明文法自身系统,也就不会作有系统的观察。拿名词而论,学生必先由文法书中学得具体与抽象观念的分别,知道具体名词复数可加S,而抽象名词复数通常不加,后来阅读时遇见leave word for him一句,看见word不加S(又非单数,因不言a word)就明白这word字在此地用法是指抽象意义等于message即“留言”。但若不先有这系统观念,也就莫明其所以不加S之故。又如go to bed, go to hospital, in a school, after church, have supper with me皆不用a (a bed)也不加S(beds ),也就可以明白是因为这些bed, hospital, school, church, supper 字皆指半抽象动作(上床,就医,上学,做礼拜)非指具体物名(床,医院,校舍,礼堂)。所以观察有文法的系统观念为基础。又拿动词而论,关于时间,必先有“霎时”与“时期”(point of time , period of time )观念,然后对于since 的用法能够明了。如he hasn’t been feeling well at all ,since his mother died 这母亲之“死”是霎时之事,所以用died,而从母亲死去之后至今是“长期”的时间,故用hasn’t been feeling。若说he felt very bad since his mother was dead.便不合文法,因为凡言“从某时起”此时必是“霎时”,而was dead(形容词)却是形容长期的,所以不通。文法专书的用处就是教人明白这些根本观念的区别,知道这些区别再去阅读观察,才易得益。要学英国话,应先明英国人的意象。意象的系统有的与中国同的,有的与中国异的,有的为中国语所无的,都得一一指出,这才是好的文法,才是学习文法的正轨。旧式文法对于这些系统观念大都略而不详,实未尽文法书的职务。
3)养成习惯
通常文法教学最大的错误就是把文法看做一种纯属被动的分析的工作,不把他看做主动的创造的练习。旧式文法是假定先有某句,再来做分析这句子的工夫。假如分析得通,各字的功用及文法关系明白,就算懂得这句的文法。这种对于句法的理解自然也很重要,但用这方法,必不能增加学生造句作文的能力。理解的工作是被动的,创作造句是主动的。假使我们承认文法的目的应该教学生不但能理解并且能应用文法构造,就不得不承认这个办法是错误的。事上大家知道文法念得很透的人,自己不一定能写很好的英文。理论固然很深,应用起来却毫无把握。譬如常看学生造出文法很对但极不通的句子。如Hehad been sick before yesterday noon,英国人决没有这样说法;又如Reading in the roon ,I was sitting in the armchair ,这个participial pharse 构造不错,但读起来极不自然。学生都明白第上部叫做participial pharse,但是实在不能合用participial pharse。要矫正这个错误,须注重养成习惯,而比较减少分析的研究。譬如讲participial pharse就得多举这种句子的用法,多练习这种句子的使用,如knowing that , fearing that ,seeing that, thinking that ,regarding ,considering 等字起头的子句,连这子句的位置在前在后都一齐学好。大概注重理解方法,偏重重僻奇怪的用法,犹如数学练习,越难越觉得有趣,而注重养成习惯的方法,偏重常用的句子,且对于常用的句子也主张重叠反复的练习,如以上所引knowing that , fearing that一类句子,可以三次四次至十数次重叠练习,同一句子,也要口诵多次,到能顺口说出,习惯养成,才算把这participial phrase交代清楚。这种的方法,习一种句法便能应用一种,很容易见效。
再举一条例,譬如英文he came , he comes . did he come ? does he come ?he did not come .he does not come.若注重分析,一看便了然,非常简单,但要学生能随时随地说出不误却不很容易。在这种地方只好重叠朗诵,多多练习,到能自然应用,才可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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