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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药物的严格整治活动是值得肯定的,目前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使用是重点之一,抛除其他利益纠葛,我觉得目前存在文件与指南、专著等相矛盾的问题。
文件原则要求:接受清洁手术者,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的手术时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延长至48小时。
相矛盾之处举例:
例1:《临床血管外科学(第三版)》:血管外科手术围术期术后用抗菌药3-5天。
例2:卫生部牙列缺损临床路径表单:
诊疗第3次
(手术日)
□ 完成手术
□ 向患者和/或家属口头及书面交代术后注意事项
□ 术者完成手术记录
长期医嘱:
□ 饮食:普食、半流食、流食
□ 抗菌药物3-5天
□ 漱口液含漱
还有一些临床路径都是在术后第3天等采取了“酌情使用抗菌素”的描写,呵呵。
例3:文件要求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
《中国急性胰腺炎诊治指南》指出 抗菌谱为革兰阴性菌和厌氧菌为主、脂溶性强、有效通过血胰屏障等三大原则。推荐甲硝唑联合喹诺酮类药物为一线用药。
而且临床情况复杂,有时急性胰腺炎患者不能够获得血、腹腔积液等微生物标本。
婆说婆有理,媳妇说媳妇也有理,做丈夫的只能说看问题角度不一样,心里觉得是需要辩证施治的,但是最终的还是要考核的,所以大家可以看看相矛盾的还有哪些,如何解决这个三夹板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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