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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新安县医院血透感染丙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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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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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看到“新安县医院血透感染丙肝事件”,谁能把详细情况告诉我?我是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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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使用搜索功能,论坛内的资料你就可以方便的分享了。(搜索见左上方)  发表于 2011-8-22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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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6位患者被确认在新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时感染丙肝,另有8位抗体阳性患者正在作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8月20日,河南省卫生厅针对此事件发布消息称,这些患者将得到免费治疗,并获得补偿,而“肇事”的新安县人民医院院长已被停职。

  8月15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报道新安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患者感染丙肝一事,河南省卫生厅和洛阳市卫生局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洛阳市市卫生局从市属医院抽调医护人员全面接管了新安县人民医院的血液透析工作。

  经调查,新安县人民医院出现的问题属于医护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院内交叉感染。目前已确认6位患者为血液透析相关的丙肝感染,另有8位抗体阳性患者正在作进一步的流行病学调查确认。

  8月19日晚,新安县委常委会做出决定,对所有血液透析相关的丙肝患者进行免费治疗,并按相关规定予以补偿;责令县人民医院院长停职检查,免去业务副院长职务,根据调查情况再做进一步处理;对涉及的医护人员,依据《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有关规定,立即停止执业活动,并按照相关程序吊销其执业证书;对卫生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责任人的党政纪处分,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再做相应处理。

  省卫生厅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医疗机构举一反三,认真落实各项院内感染控制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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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启动血液透析专项检查

与此同时,省卫生厅昨天也下发通知,要求各省辖市即日起启动“血液透析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对全省批准开展血液透析业务的各级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专项检查时间8月31日截止。

    通知要求,对初次透析的患者,医院必须对其进行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的相关检查,每6个月复查一次。对感染性病例要切实做到隔离专机透析,严格执行《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杜绝交叉感染。对违反操作规程、消毒隔离不到位,发生医院感染者,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血液透析治疗业务者,以及将科室对外承包者,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追究医院院长、有关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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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轮的检查又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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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有急诊病人怎么办,是先透析还是等检查结果出来后再透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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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2 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急诊透析机透析。我们现在是急诊透析后结果出来再定透析机透析3月后再相对固定透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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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血透感染丙肝事件频发,且有法不依的现象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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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3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磁湖之春老师的建议,问题是我们医院刚开展,就两台机子怎么办?急诊病人透析完,对机子进行严格消毒之后用于普通透析病人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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