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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人因殴打医生扰乱医院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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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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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特约记者杨 凤)8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患者家属聚众殴打致伤多名医务人员公诉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6名涉案人员6个月~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本报讯 (特约记者杨 凤)8月15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患者家属聚众殴打致伤多名医务人员公诉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6名涉案人员6个月~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缓刑。
    据悉,青岛市即墨市一名73岁的男性患者因喘憋进行性加重1周,于2010年12月31日转到青岛市市立医院东院急诊科,经诊断,该患者患有呼吸衰竭、慢性喘息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冠心病、高血压等病症。医生建议用呼吸机无创通气,经医生再三解释后,患者家属勉强同意。随后,家属认为患者在应用呼吸机后没有明显好转,要求停用。接班的刘医生在查看患者病情后认为,停用呼吸机不合时宜,但患者家属坚决要求停用,于是医生改用鼻导管吸氧。此后,患者病情迅速恶化,医务人员给予心肺复苏、气管插管抢救。
   当天22时30分许,多名患者家属闯进急诊科抢救室,殴打接班的刘医生致其受伤。2011年1月1日,患者被转入ICU,但患者家属拒绝进一步治疗,并在拒绝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自动出院。病人出院后不久死亡。1月4日上午,患者家属又纠集40余人聚集在医院门诊楼前,穿孝服、打横幅,并对医院保卫人员进行殴打,致使医院6名工作人员受伤。
2011年1月4日下午,青岛市医学会组织相关专家及市民代表进行专题调查,认为青岛市市立医院在诊断、治疗及履行告知方面均符合国家有关诊疗操作常规,因病人家属干扰,致使各治疗方案未能及时实施,病人的病情不能逆转而恶化,最终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详见本报1月6日第3版报道)。
    事件发生后,青岛市公安部门立案调查。青岛市检察机关对案件提起公诉。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应当以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由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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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谁导致了今天这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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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家属寻衅滋事、聚众殴打医务人员,这样的案例太多了。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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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非常气愤,得到法律的制裁是罪有应得,但作为医务人员还要从中吸取教训,无论任何操作和治疗方案的实施要向家属讲清楚,并签字执行,以免纠纷发生。急诊科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高危科室,工作人员的身体随时都会受到威胁,希望同仁在工作好的同时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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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严重的医闹,怎能一个“到案后自愿认罪”,就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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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是弱势群体,政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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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应该收到严惩!不然,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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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非常气愤,得到法律的制裁是罪有应得,但作为医务人员还要从中吸取教训,无论任何操作和治疗方案的实施要向家属讲清楚,并签字执行,以免纠纷发生。急诊科是发生医疗纠纷的高危科室,工作人员的身体随时都会受到威胁,希望同仁在工作好的同时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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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自愿认罪后,就可以减轻处罚呢??中国是在鼓励犯罪加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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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轻了. 难道非要闹出人命才重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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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非常气愤,得到法律的制裁是罪有应得。“由于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打了人中要态度好就从轻处理,对此本人还是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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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过了大半年,总算看到有处罚了,可是对这么恶劣的行为,为什么判得这么轻?
这样的话医务人员怎么得到保障?强烈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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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理取闹的人,应该受到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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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告人到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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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气愤,同行们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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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岛给医务人员伸张正气,我院发生一起医疗纠纷,家属组团把我院的一把手给打了,公安局到现在都不给个答复,很郁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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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得到法律的制裁是罪有应得,应当重罚。我们医务人员都要站出来捍卫我们自己,政府、媒体更要作正面的宣传,打伤治病的人,谁来给你们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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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听到了正义的呼声,解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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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行业扯不清的东西太多了,那能保证没有一点瑕疵。只要有一点点由头,家属就跟你吵,结果大家可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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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山东省对医院的支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假如各地能对每起殴打医生扰乱医院事件都进行严肃处理,也就不至于经常听到医生被打被杀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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