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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按哪个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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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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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卫生监督所的同志亲自将上月的监测报告送到我们感控办,翻开一看在卫生手消毒一栏赫然写着“新生儿医护人员卫生手消毒细菌菌落总数为10cfu/cm2,超标。”当然就纳闷了,我省院感质控中心今年四月份刚颁布的《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规范》中已写明“II类环境医护人员卫生手消毒的菌落总数卫生标准为≤10cfu/cm2为合格”,怎么到卫生监督所那儿就不合格呢?后来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人家执行的还是《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里“Ⅰ、Ⅱ类区域工作人员:细菌总数≤5cfu/cm2,并未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铜绿假单孢菌为消毒合格。”的标准。大家各执一词,那到底按哪个标准执行?如果按卫生部的就要处罚医院,那医院岂不是很冤?省里的标准岂不是成了摆设?大家给出出注意呢,如何才能化解这个矛盾?

点评

此类情况各地甚多,屡见不鲜,你实事求是反映情况甚是感谢!暂不宜加精!  发表于 2012-4-8 19:50
09版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卫生手消毒菌落总数应<10cfu/cm2。卫生部的标准,有力度吧? 看来,我们的一些卫生监督人员还不能与时俱进啊!  发表于 2011-8-18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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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 3 + 5 安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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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1-8-18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省院感领导与CDC沟通,可能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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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种情况我们也遇到过,我们是新生儿医护人员操作后细菌菌落总数为6cfu/cm2且未检出致病微生物,超标,对我们进行罚款2000元处罚,最后此事经过上级感质控中心的干预与协调,2000元罚款退还给我们。我们省感质控中心今年四月份刚颁布的《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规范》是依据即将出版的新《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编写的,质控中心是与时俱进,你可以请省感质控中心与你们卫生监督所进行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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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3 金币 +5 收起 理由
风雨同舟 + 3 + 5 很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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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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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监督所不也是本省的嘛,当然按省里的了,再说了,新版消毒技术规范不就是≤10cfu/cm2这个标准么(新标准千呼万唤就是不出来),和卫生监督所的好好沟通吧,如果他们也象咱们一样知道新规范就是这个标准,估计也不会这么叫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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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黑旋风老师给咱出了主意。我们现在就期盼着新消规早日颁布,这样就上下一致了。

点评

不是盼着新消规,而是依据2009年手卫生规范  发表于 2011-8-25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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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家没有出台新规范前,我认为还是继续用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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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1-8-18 14:29
卫生监督所不也是本省的嘛,当然按省里的了,再说了,新版消毒技术规范不就是≤10cfu/cm2这个标准么(新标准 ...

草原星空老师所言极是,不要说新消规了,我们把省里的新规范拿给他们看的时候他们居然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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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mickeypank 发表于 2011-8-18 14:34
草原星空老师所言极是,不要说新消规了,我们把省里的新规范拿给他们看的时候他们居然都不知道。

那你就更占主动地位了,先和他们沟通,如果他们一意孤行,医院也不认罚,我们对卫生监督所也不能一味的忍让,尊重是互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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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版消毒技术规范没有出来之前,不能作为标准执行,所以你只有拿你们省里的监测规范才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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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8 1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草原星空 发表于 2011-8-18 14:37
那你就更占主动地位了,先和他们沟通,如果他们一意孤行,医院也不认罚,我们对卫生监督所也不能一味的忍 ...

是的,我们以理服人、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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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01 | 显示全部楼层
江苏省医院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规范明确规定:CDC他们可能还是老规定执行的吧!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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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2002版规范上也未规定手卫生达标率一定要100%,只讲到无菌物品达标率100%,即然未说,我个人认为没说就表明容许有不达标出现,我不知道其他医院有没有环境卫生监测不达标情况,在我院手卫生和空气培养有时会出现不达标情况,发现不达标,及时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才是最重要的。现在的规范上也未讲到达标率一定要求100%。再说现在对环境卫生监测要求比前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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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监测标准已2009年规范为准,可以和疾控部门进行沟通。应该是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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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应按2009年卫生部的行业标准WS/T313-2009《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中规定进行:
4.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
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 cm2。
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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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法律效应级别相同的文件,如果有冲突的话,当然是“后来居上”!
赞成按≤10cfu/cm2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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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还是在于信息交流不畅, 质控中心应及时将新规范发到有关部门, 以免检查时误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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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卫生监督所的好好沟通吧,如果他们也象咱们一样知道新规范就是这个标准,估计也不会这么叫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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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按照卫生部手卫生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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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8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真的是“过时了”。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都到第三个年头了,他们竟然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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