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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耐万古霉素金葡菌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9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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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oto 于 2011-7-20 16:24 编辑

各位老师好,今天我们ICU病人做痰培养结果是耐万古霉素金葡菌,可是ICU主任查重症医学书(2009版),书上解释耐万古霉素金葡菌国际上很少见,怀疑检验科错误结果,请教各位老师你们遇上过类似现象吗?如何解释?我们已经有过两次上述耐药菌了——参阅6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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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较少见,送省级院感质控中心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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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未雨绸缪


   你们是何级别的医院,特别是检验科有哪些资质?如果对你们医院的检验科不能确信,可以请当地卫生管理部门协助请上级或者权威的检验科或者实验室来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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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排除药敏纸片有没有失控,如没有失控的话,同意楼上观点,耐万古霉素的金葡菌应该请上级或者权威的检验科或者实验室来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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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未雨绸缪


   目前,全世界仅报道11例(美国9例、印度1例、伊朗1例)。 2010年卫生部全国细菌耐药监测(Mohnarin)未发现VRSA。如果你院实验室在标准菌株室内质控在控的前提下,鉴定为VRSA,也不应贸然报告,而应送参考实验室确认。

能如此随意的报告VRSA,怀疑你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的鉴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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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未雨绸缪

    目前我国对报告VISA/VRSA要求极为严格。
1、对实验室金葡菌药敏试验,万古霉素MIC>4ug/ml且筛选平板有菌生长,可以判定疑似;
2、实验室必须妥善保存菌株,重新试验。确认菌株纯度、MIC。
3、仍旧不能排除,则联系报告当地CDC,送菌株到国家CDC中心实验室做VAN耐药基因测试和MIC确认。结果通报当地CDC。

    从上流程可以看出,我国目前要求,也只有国家CDC中心实验室有资格报告VISA/VRSA。医院实验室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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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未雨绸缪

复检情况呢?
在其他部位采样的情况呢?比如鼻前孔、腋下或者前额采样,是不是一致呢?
如果复检结果一致,可以请CDC做REAL TIME鉴定耐药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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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胡杨


   这个知识学习了,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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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报告是不能随便出的,我们微生物室曾经有不熟练的代班人员出过2次类似报告,经复核后都予以排除。
照胡教授的说法:如果被你发现确实是国内首例VRSA,发现者将因此而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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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风雨同舟
如果总是乱报,应该从微生物室“除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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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类报告确实需要谨慎,这对我们是个学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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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未雨绸缪
如果VRSA是真的,贵院等着出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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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以上老师的指点,我应该和检验科的工作人员沟通一下,临床再次送标本进行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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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0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真签定是VRSA,那贵院要出名了,特别是在抗菌药应用专项治理的关键时期,媒体也不会放过这么吸引眼球的好机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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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8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6楼的专家方案,这也不是检验科的错,都在学习吗!不过确实该瑾慎些,履行必要的程序在报不迟,看来急着出名啊,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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