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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性废物还需要再分类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5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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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最多感染性废物包括1、用后的输液器和注射器;2、用后的棉签、纱布等。请讨论一下,上述物品是否放在一个袋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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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7-15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个人认为用后的输液器、注射器、棉签等均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以放在一个袋子内。上级医院检查时说应该分开放置,不知怎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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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格格雪


    感染性废物包括: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
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
5、废弃的血液、血清。   
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既然都属于感染性废物为何还要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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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没必要再分类,应该放入一个黄色垃圾袋中,因为就算你们科室分装了,但是在最后一步的垃圾处理中,一般都是焚烧会掩埋,他们一般都是同一放入一个焚烧炉内焚烧,没有再建几个炉子分开焚烧,所以,就算在科室分类,到了焚烧厂还是在一起处理,在一点,这样又增加临床一线工作人员的负担,本来就很忙,没必要再额外增加负担,只要垃圾分类大的原则不犯错误,我们医院每次医疗废物专项检查,都没有出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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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格格雪


    医疗废物分类是个理论指导,现实工作要具体对待。感染性医疗废物本可以放在一起,但有时还需符合垃圾的处理方法,我们这有个医疗垃圾处理中心,要求把输液器和注射器单独装,他们要分别处理。其他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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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是输液器、棉签、注射器、纱布等放在一个带子内,而针头、刀片等锐利器械放入利器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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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执行就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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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是输液器、棉签、注射器、纱布等放在一个带子内,而针头、刀片等锐利器械放入利器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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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的一般科室只有感染性废物桶、生活垃圾桶及锐器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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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hxj123456


    医疗废物都要求进行焚烧,“符合垃圾的处理方法”——难道分几个炉子焚烧?输液器和注射器以及其他的棉签、纱布等等,都属于易燃品,为什么要分开烧?别是有其他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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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格格雪


    主观主义。以自己的看法为标准去要求别人,没根据的。医疗废物相关的规定已经非常明确的将医疗废物分为五类。如果有极个别的需要单独分开的,那可以分开。少量的药物性废物都可以与感染性废物混装,何况都是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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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做法是放在一起,因为都是感染性废物。
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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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2#老师的看法,既然都是感染性的可以放在同一个收集袋里,都是统一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中: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 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没有要求感染性废物还要再分类。
但我们这是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个体经营)非要求我们把注射器、输液器收集在一个袋内,其他的感染性废物收集可以在一个袋内,分开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对医疗废物的处理监管不严格、不到位,注射器、输液器可以干什么?不用说大家都很清楚,如果把所有感染性废物(注射器、输液器、各种纱布棉签敷料等)收集在一起,估计他们挺费事吧。
还有更离奇的呢, 在卫生部卫办医发〔2005〕292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很明确了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不在此范围吧,但我们这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个体经营)还跟我们打官司说我们没有把一次性塑料输液瓶交给他们处理。他们为什么不收玻璃瓶只收塑料输液瓶?
我认为应该把感染性废物收集在一起。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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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tangjing163
答复的很好!“为什么要分开烧?别是有其他原因吧。”   有可能用2台焚烧炉对不同的东西进行处理吗?人、电、设备不需要投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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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没有要求感染性废物再分类。收集的废物最后都是一起焚烧的,没有必要细分,况且在分类的过程中,也会增加被感染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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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只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还有就是生活垃圾。不另行分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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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必要再分类,放在一起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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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规范应该放在一个袋子里。按类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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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5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染性医疗垃圾都要进行焚烧处理,应该能放在一个袋子。当然,相对分开就更整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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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那么,尿不湿属生活垃圾还是医疗垃圾?youre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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