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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保障医务人员权益

 
发表于 2011-7-1 09:45:0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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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lianghui.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id=92545     两会E提案第4983号 已立案
案由(提案主题): 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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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1:16:09 | 查看全部
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决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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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1:25:06 | 查看全部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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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1:40:43 | 查看全部
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会员口号:医生不是天使,是凡人。
在行政议题、媒体舆论和民众舆论中,医务人员一直是“高收入”“道德败坏”的形象,很少有人想到医务人员的权益保障问题。但实际上,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正在被严重侵犯。(以下所说的“医务人员”均主要指“一线医务人员”)
  
  我国关于劳动者权益保障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企业等经济组织或民办单位的职工,医务人员并未被纳入这些法律的保护范围。而医院内部实质上是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营和管理,这就导致了医务人员身处企业职工的弱势地位,却又缺乏名正言顺的法律保护。
  
  医务人员被侵权的具体表现有:
  一、每个医务人员管理的患者数量过多,工作量过大,工作强度过高。
  二、夜班过于频繁,医务人员的日常生活规律和身体节律错乱,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三、常态加班,长期无法按时下班,尤其,值完一个夜班后还要继续工作。
  四、经常无法享受正常的休班和节假日。
  五、某些工资项目与劳动付出严重不符,如夜班费、挂号费低得可笑,还比不上理个发、洗个澡、看场电影的价格。
  六、社会对医务人员持敌视心态,“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是偏袒患者的。
  七、医院为了讨好公众、保自己乌纱,在处理医患纠纷时往往牺牲医务人员的权益,无原则地向患者、患者家属、医闹妥协。
  
  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医生编制严重不足,医患比过低,导致每个医务人员的工作量过大;
  二、国家过分强调医疗工作“救死扶伤”这个特殊性,却忽略了“医务人员也是人”这个一般性;过分强调“医务人员为人民做奉献”,却忽略了“医务人员也是人民的一部分”。
  三、国家舆论不正确,再加上媒体推波助澜,让公众误以为“看病贵”“看病难”是医务人员导致的。事实上,医疗困难主要是由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贫乏、经济欠发达造成的。
  四、医院管理者像某些黑心企业的管理者一样,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恣意践踏职工权益。
  五、医疗卫生领域的立法、定价、管理制度陈旧落后,不能适应新时代的形势。
  
  
  


建议:


  我认为,至少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
  
  一、专门立法、发布文件,或修改现有劳动法律法规、文件,切实保护医务人员的权益,限定每天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最长连续工作时间、最短夜班间隔,保障倒班休班、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需要加班时,按合理程序进行,并依法支付加班费。当然,医疗工作有其特殊性,患者不可能“按时生病”,疾病也不会“按时上下班”,但这应该通过医师梯队制度、冗余后备制度、完善的交接班制度来解决,而不应通过常态加班、常态侵占休班和节假日来解决。
  
  二、承认医务人员劳动的价值,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提高诊断、治疗等人工服务项目的价格,尤其提高那些需要医务人员付出较大代价的工作项目的价格(如值夜班、24小时连班、放射性环境工作),并保证这些收费能够真正足额到达医务人员的工资里,杜绝“值14个小时的夜班还不如摊20分钟煎饼果子挣得多”这种可笑而可悲的现象。
  
  三、向公众正确开展宣传,让公众明白,公益事业也是要花钱的,因为药品、医疗器械、材料和人工都要用钱买。要么患者自费,要么国家拨款,要么保险公司买单。国家如果暂时掏不起钱,就坦诚地告诉公众,而不要把矛盾甩给医院,更不要让公众认为“以药养医”是一线医生个人的罪过。
  
  四、向公众做科普,让公众明白,现代医学科学还有很多局限性,医疗还做不到“包治百病”,有些病必然要逐渐恶化,有些病必然要死人;医疗活动本身就带有很多不确定性、尝试性,误诊、漏诊、误治、漏治是不可能绝对避免的。患者及其家属不能因为自己身体痛苦、心情烦恼、经济不堪负重或治疗结果与预期有差距就向医生撒气。
  
  五、对于无理取闹的患者、家属,如果他们已妨害医疗工作、扰乱医院秩序、威胁到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那么医院应该有权将其赶出医院或控制起来,以保护医院、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的权益,并依法追究其责任。地方政府和公检法部门,不得为了讨好公众、制造虚假和谐而偏袒他们。
  
  六、规范媒体的报道,禁止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讨好公众而偏向报道甚至捏造医院过失的事件。报道医疗事故或医务人员的过失,要有证据,要讲科学道理,要由专业人员对其专业性负责,不能仅凭患者、家属和媒体撰稿人的单方面猜测和臆造。
  
  七、增加一医务人员的编制,提高医患比,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强度,进而提高每个患者所分摊到的医疗服务数量和质量。
  
  八、为一线医务人员配备辅助岗位,如文字录入员、文档管理员、医患沟通员等,以解放宝贵的医务人员,让他们专人专用,专心投入到核心医疗工作之中。当然,这一点要视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而定,避免形式主义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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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23:39:28 | 查看全部
回复 1# jiali

保障一线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难道其他部门的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就不要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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