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5-14 17:37
05-14 17:35
03-21 08:09
03-06 08:48
01-07 16:18
01-06 15:55
01-02 17:30
查看: 2171|回复: 9

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操作员临时工编制的可以吗?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30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依依 于 2011-6-30 12:15 编辑

请教老师们: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操作员(消毒员)对性别有要求吗?女性是否可以?临时工编制的可以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0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是可以的,对于性别和编制没有任何要求。
私立医院的人员均是合同制,也就是您说的临时工编制,也一样工作。
重点是1)人员的上岗证和消毒员相关知识培训。
      2)人员的稳定性

需要考虑:如果您的单位是事业单位,供应室的消毒员使用所谓的临时工编制,这个人会不会象她的称谓一样变成临时的,经常变动,缺乏稳定性。这样就会影响到供应室的工作质量,给护士长工作带来困扰。
培养一个合格的优秀的消毒员是需要时间的。
而且消毒员其实是供应室一个重要的岗位,不单单是简单的体力劳动!
灭菌物品的合格与否,患者安全都掌握在她的手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6-30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您老师!您说的很有道理的,在考虑消毒员的聘用时,是要全方位的考虑老师您所讲的上述诸因素的,从事这个岗位的人,光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再就是人员的稳定性问题也是非常非重要的,我们市的消毒员上岗证培训周期也是二年才有一次的!消毒员的工作经验也是需要时间的积累的啊...再次谢谢老师您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给我回复!{:1_7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0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压力蒸汽灭菌器的操作员(消毒员)对性别没要求女性是可以的,临时工编制也可以的,只要能胜任工作,另持证上岗,一定要有压力容器的特殊岗位上岗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0 1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消毒员其实是供应室一个重要的岗位,不单单是简单的体力劳动!
灭菌物品的合格与否,患者安全都掌握在她的手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0 2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参看这个帖子讨论的情况:
https://bbs.sific.com.cn/viewthre ... mp;page=1#pid621085
     关于临时工是否适合消毒员的问题,个人认为:因为培养合格消毒员时间还是较长的,为了维持用工的稳定性,防止因突然离职造成医院医疗活动,特别是手术的及时开展,不建议使用临时工。实在要用,也要通过合同或是其他约束,来防止未经申请和缓冲,就随意离岗离职的现象。
另据个人经验:一张上岗证和一张压力容器操作证并不能代表一个合格的、能胜任工作的消毒员,
就一般地市级医院(二甲至三乙)而言,现在一般配备的都是脉动真空性灭菌器,以新华XGX.X-DWF系列和洁定HS66XX系列为代表。
要基本掌握这样级别的灭菌器,能熟练的使用灭菌程序,合理安排灭菌批次,进行一般的清洁保养工作。一个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除厂方培训外,至少还需要带教3-4个月才能胜任;
要熟练掌握这样级别的灭菌器,不仅能使用自动程序灭菌,还能在紧急状态下手动灭菌,能处理常见故障,能排除因故障带来的各种险情。一个相当于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员,有带教下至少要一年时间,或要经两年以上的自我摸索阶段,才能成为一个不错的消毒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7-5 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炉师傅


    谢谢老师您,能够完全理解您所要表达的,基于人员稳定和工作水平及经验积累的双重保险考虑,在可行情况下,还是选择正式工会比较踏实的,省去了担心人员流失的担心的!再次谢谢您!以后遇到困难时还会去讨扰老师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5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你所说的"临时工"的定义是怎样的?随便找个你们认为合适的人,不签订合同??那你们单位违反劳动法哟。因为任何单位在用人时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金”。如果你所说的临时工是指编制外的人员,那现在各设有区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本科毕业生都没有编。我院编外医师、护士就有超过300人。但都是同工同酬的(只是没有公积金),都签订劳动合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7-5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力气大的哦,否则推不动装满物品的内车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7-10 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柳莹依


    嗯,老师讲的有道理的,我所指的临时工是指要面向社会招聘的那种的,劳动合同会由人事部门负责签订!这一点还真的是很重要的,只有签了劳动合同,双方的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的!谢谢老师您的提醒!{:1_73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