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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自查活动,你们开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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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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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点点 于 2011-6-18 10:31 编辑

我省在开展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自查活动,你们开始了吗?
这是我省的相关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贯彻落实好《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各项措施,防微杜渐,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加强对器械、管道、一次性医疗用物等的管理,规范复用器械操作程序,降低感染风险。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监控体系,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与处理。要加强《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的执行力,强化复用血透器、血路管的管理,落实血透患者的各项检测;要加强消毒供应中心管理,按照《江西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评估标准》要求,加强建设,保证器械的安全性;要加强手术室、新生儿室、重症监护室的管理,严格质量控制,规范布局流程,落实各项监测;要加强危重症病人的管理,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措施。
  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强化医务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检查力度,将医院感染管理纳入“医疗质量万里行”的重要内容,促进医院感染管理控制质量持续改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的自查自纠,消除医院感染的隐患,杜绝医院感染事件的发生。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驻市)医院将开展自查活动的汇总材料请于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加盖公章)材料报市局医政科。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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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米乐.8382


    请问您是哪个省的呢?我省还没有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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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版主
按照《江西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评估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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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江西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评估标准》要求,

一看幸福 老师就没有仔细看楼主发的通知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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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7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强危重症病人的管理,遵照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原则,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各项措施。”
以上应当是医务部落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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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检查院感的分值太低了,有人说:区区几分,搞得全院上下鸡犬不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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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米乐.8382
我们还没有通知,可以借鉴,提前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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