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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后一次性窥器是否需要先浸泡消毒再处理?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2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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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的一次性窥阴镜是否需要先浸泡,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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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需要先浸泡消毒后、再进行处理,因为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规定凡是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使用后的一次性窥阴镜是被体液或也可以说是分泌物污染了,所以必须先消毒,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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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需要先浸泡消毒后、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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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使用物品使用后按医疗废物处理即可,为什么要先消毒?使用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都属于感染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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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4#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规定没有集中废物处置单位的基层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当然您所在医院可能是大医院,所以不用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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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4楼的说法哦,浸泡也有危害的呢,当作废弃物统一处理不就得了,还省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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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医疗用具使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收集,密闭运送,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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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都属于感染性废物。不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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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2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浸泡也有危害的呢,增加了感染的机会,当作废弃物统一处理省力。但是,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确实规定凡是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属于感染性废物,使用后的一次性窥阴镜是被体液或也可以说是分泌物污染了,必须先消毒,再处理。
如果一次性处理,不浸泡,只是密闭运送,焚烧处理,这样做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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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无需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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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各位老师的意见,但是前几天卫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要求医院对一次性注射器等用完后要先消毒,再做处理,因为是属地管理,也不能多解释,不然就更加扣分,难道他们和医疗系统执行的不是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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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老师,不需要消毒的前提必须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没有的,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执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理解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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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后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都属于感染性废物,送处置单位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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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sjysjy008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也就是说如果具备集中处置的医疗单位,则不需要进行消毒毁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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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监督跟院感意见不同意的情况我们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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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14#版主
   我是在5#、12#讨论这个问题的,您或许没有看清楚我在12#是这样说的:
   “各位老师,《不需要消毒的前提》必须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没有的,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执行,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理解的问题吧。”您所说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和我所说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第二十一条是一个道理,具备集中处置的医疗单位当然不用消毒,不具备的,必须消毒毁形,再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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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6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sjysjy008

我都给您加分了,同意您12楼的意见,当然看清楚了您的问题,我只是把办法中的原话拿出来让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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