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1、我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和检验人员均为法定的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不得漏报、迟报、谎报。
2、报告时限:
⑴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予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交于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核实并进行网络直报。
⑵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
⑶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3、报告程序:
⑴初次报告: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或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包括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或病原携带者是,应立即认真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 “报卡类别”选择“初次报告”项),做好疫情登记。
⑵订正报告:责任报告人对已报告过的病例诊断进行更改(如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更改诊断、分型或分类改变)或发现填卡错误时,必须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在规定时限内重新填写、报送传染病报告卡,“报卡类别”选择“订正报告”项,填写新的“诊断日期”(确诊日期)和“填卡日期”。
⑶填卡要求:填卡医生要按照传染病报告卡背面所附“填卡说明”,对卡中的内容逐项认真仔细填写,注意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及准确。如患两种传染病时,须报出两张传染病报告卡,必须做到一人一病一卡。发现漏报的传染病病例,主管医生应立即补报。
⑷网络直报:传染病管理专职人员每日下科室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对填写项目进行检查、审核,做好登记,并在规定时限内准确、完整的录入网络直报系统。如发现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有错项、漏项、逻辑错误,应及时通知报告人补充、更正。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