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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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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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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font size="5">发表个人意见:尽管相关规定要求利器要放入利器盒中,(利器盒的标准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实际操作时,一方面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造成一定的浪费,每天医院要白白的丢弃很多钱。我认为,可以废物利用,用<font color="#f73809">硬塑料瓶,例如消毒剂瓶、输液瓶</font>作为收集容器就很好,装满后拧紧盖胶带封口,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回收到指定焚烧单位,我们这样做了,感觉不错。手术间放一个用过的消毒剂塑料桶,用过的针头、刀片、安瓿等利器投进桶中,非常好!!</font></p><p><font size="5">有支持的吗<img alt="" src="https://bbs.sific.com.cn/Dvbbs7.1.0_Ac/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MARGIN: 6px; CURSOR: pointer;"/></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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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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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认为应该可以!!!但要注意对回收人员的职业防护,必须权衡利弊,不能以牺牲回收人员的安全为代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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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8 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swx920510</i>在2007-5-17 23:01:17的发言:</b><br/><p><font size="5">发表个人意见:尽管相关规定要求利器要放入利器盒中,(利器盒的标准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但实际操作时,一方面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造成一定的浪费,每天医院要白白的丢弃很多钱。我认为,可以废物利用,用<font color="#f73809">硬塑料瓶,例如消毒剂瓶、输液瓶</font>作为收集容器就很好,装满后拧紧盖胶带封口,贴上损伤性废物标签,回收到指定焚烧单位,我们这样做了,感觉不错。手术间放一个用过的消毒剂塑料桶,用过的针头、刀片、安瓿等利器投进桶中,非常好!!</font></p><p><font size="5">有支持的吗<img alt="" src="https://bbs.sific.com.cn/Dvbbs7.1.0_Ac/Skins/Default/emot/em01.gif" style="MARGIN: 6px; CURSOR: pointer;"/></font></p></div><p><font face="楷体_GB2312" size="3">我持保留意见!如果丢入时需要用<font color="#f70968" size="5">手</font>取下针头、刀片的话,那是很危险的!但您不用手又怎么办呢?使用持物钳吗?依从性好吗?如果科室使用后的注射器量不多,连同注射器一同丢入您所说的(塑料)“消毒剂瓶”中,我认为可以,我们医院手术室,由于单台手术使用的注射器量不多,或者是小科室一个人操作的,我们不反对这样处理,但其它科室我们禁止。“消毒剂瓶、输液瓶”不是医疗垃圾,用于丢针头是否增加了医疗废物的量,医疗废物的处置费是否增加啦?</font></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5-18 15:45:2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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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wx920510 的帖子

非常同意,我们医院也是这样做的:hu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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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wx920510 的帖子

个人观点:
我不赞同,因为这样有违反相关法规的嫌疑,责任由谁承担呢?!我认为,如果你是管理者,则要认真考虑考虑才可以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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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太支持楼主的看法。
首先,与卫生部要求相悖,但这不是主要的原因。
其次,根据楼主所说,将"用过的针头、刀片、安瓿等利器投进桶中",我的理解是这个桶是重复使用的,那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桶中的锐器倒入何处呢?是普通的黄色垃圾袋,还是另外一个不重复使用的桶呢?还是将桶中的锐器取出再放入锐器盒呢?
我想,不管是以上三种其中的哪一种方式都会带来新的问题.

锐器盒重复使用无法逃避开一个问题,就是将锐器从盒中取出,这个过程是很危险的.我不赞成.
其实,可以用其他容器作锐器盒,象楼主所说的硬塑料瓶,例如消毒剂瓶、输液瓶,这些塑料瓶楼主难道还会重复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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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wshh1975 的帖子

询问:如果临床科室不使用符合标准的锐器盒,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吗?卫生监督部门不罚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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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创]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

上述问题本人认为不可以,因为《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是法律性文件,作为医院感染管理者首先必须自己遵纪守法,才能指导医护人员做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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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3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各种替代品代替锐器盒,我理论上同意,行动上不敢。

因为国家对锐器盒的要求有严格的规定,并没有说只要安全就可以。

我市原来对锐器盒没有硬性的要求,只要合理、安全就可以。但去年省医院管理年联查时,专家提出了意见,认为全市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没有做好,此后我们马上进行了整改。

还是那句话:用替代产品代替锐器盒,合理但不合法。

因此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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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swx920510 的帖子

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的问题:
本人认为既然国家有法规,只得按国家法规去做。
但是目前医疗废物有些管理实在有些复杂:
既然已建立统一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所有医疗废物均进行焚烧,处置中心的运送车辆将所有医疗废物均置于一个周转箱内,根本不分感染性和损伤性,为何还要如此多的利器盒呢?为何要浪费国家资源呢?即使要用利器盒,为何利器盒不能重复使用呢。利器盒的作用究竟是为了防止损伤还是为了防盗?实质上只要在诊疗场所将所有的医疗废物放在一个大的硬质盛器内(内放医疗废物专用塑料袋),收集人员回收后也直接将此放入周转箱内,损伤性废物根本不会伤人。这种利国利民的事应该让卫生部领导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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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4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使用锐器盒主要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因为锐器在从病房到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过程中,需要很多环节。卫生员到病房收集废物、将废物集中到医疗废物暂存点、从暂存点装到运输车上......,如果我们不使用锐器盒,很可能出现锐器伤。因此,要求使用锐器盒没有错,主要是能否使用各种实用经济的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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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真那样做,卫监部门可能会给你开罚单的。你觉得跟这些人能讲清道理吗?
他们是只认法律法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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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6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增经跟卫监部门的人员说过,目前大家的观点,学术上的认识,答曰:那我不管。大家的认识没有法律依据,不算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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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7 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在实际工作中,在如何对待医疗废物的问题上,还存在不少困惑。我们医疗机构与卫生监督部门的认识就不一致。卫生监督部门只认法律法规,医疗机构讲究灵活变通。能不能寻求平衡点呢?在保证无害化以及职业安全防护的基础上,采取灵活变通的措施呢?
处理实际事务,我想,我们应该具有科学的观点,具有实事求是的观点。我们的经济条件还不能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提并论,应对实际事务的许多措施也不可能与他们一模一样,还是具有初级社会主义的中国特色。当然,条件允许,还是应该高标准严要求。
对于利用各种替代品代替锐器盒,我理论上同意,行动上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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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zzxygb619 的帖子

你的观点我很赞同"关于利器盒,可以废物利用的问题:本人认为既然国家有法规,只得按国家法规去做。"但如果使用其它容器则可能会发生职业暴露事件,这个责任谁负?经济问题是高层领导考虑的事情,我们搞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应该提,我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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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我们的国情,现在用利器盒,确实有些浪费,特别是临床上成本合算的科室,很不情愿。有点打肿脸充胖子的味道。但卫生部这样规定了,只好执行。再说卫监所查到了行政处罚也很利害,罚了就有点得不偿失了,这样的规定起码出发点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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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按条例要求用利器盒,确实大家感觉有些心疼,但医疗废物感觉主要是管理,技术层面要求不高,管理就是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规范等要求。
该花就花吧,别牛都跑了,抓着牛毛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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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利器盒

我认为: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每所医院必须承担的运作成本。过去没有认识。社会发展了,认识应该逐步到位了。我想,也可以这样看:现在用,并不是浪费,而是过去没有用,是不该省的省了。:lol :lol ,心理是不是就平衡些了呢??
       话说回来,提出和讨论这个问题的人,都是对医院相当负责的人。浪费可耻,“节约”是一种美德。但节约的饿前提是什么呢???要看节约的结果呢。
      与李六亿教授座谈,讨论过这个问题。最后的共识是:预防刺伤暴露事件的发生,才是真正目的。按条例要求使用利器盒,是最好的方法。但要符合国情,地情。大医院,经济实力雄厚,应该不折不扣的执行条例,用利器盒。边穷小困的医院,实在没有经济能力,但要有这个意识,使用可口可乐瓶,易拉罐,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方法。我们检查人员就不要求全责备。挺人性化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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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1 1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废物利用

我认为:利器盒的废物利用,不是不能考虑的问题。但要明确:
1、应该由废物处理流程的最末端:环卫公司集中专门进行。
2、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必须有保障,刺伤问题和污染问题。所以最好是机械处理,不要人工处理。至少是人工间接处理。不能作为利器盒回收。作为塑料回收利用也行啊。
3、医院和环卫公司的利益分配关系协商。按回收所得比例返还,或冲抵部分处置费。
4、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研究合理回收方法。

[ 本帖最后由 ZHWEN 于 2007-11-1 12:39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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