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自然和省社发(由科技厅资助,并由单位配套)
省自然:
以江苏省科技厅的项目为例:http://www.jstd.gov.cn/zwgk/tzggg/20110216/145732562.html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一、支持重点与申报条件 201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未来产业发展和科技前沿突破进行前瞻性部署,支持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学探索和原始创新。本计划按重点研究专项、面上研究项目和滚动资助项目三个类别组织申报。 1、重点研究专项。通过实施一批资助强度较大的重点研究项目,整合创新资源,力争在若干重点领域取得突破,为江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重点研究项目必须能取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和标准等原创性成果,鼓励将成果投入实际应用。 项目实施实行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制。项目实施至中期阶段,组织专家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择优对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申报条件:项目研究方向应符合省重点研究专项指南(附件1)。课题申请单位为江苏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申请单位必须根据指南方向选择课题,编制申报书,可以独立申报或联合申报。每个课题承担和参与单位一共不超过2家。所在是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学术水平和基础,在其研究领域已有明显学术建树,具有较强的重大项目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申请单位应具备必要的科研支撑条件,建有相应学科省级以上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或企业研究院。 2、面上研究项目。申报人根据指南要求,自由选题申报。鼓励年轻科研人员面向江苏创新需求,自由探索选题。对创新性特别强、且属我省未来产业重大关键技术的项目,拟适当增加资助强度。 申报条件:项目研究方向请按指南代码框架要求填写(附件2)。申请人为省内高校、科研单位和企业的在职人员。优先支持40岁以下且从未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青年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研究。 3、滚动资助项目。在已结题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择优选择若干能提供重大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有望突破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项目,进一步给予支持,加快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 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2010年结题评议为优、研究成果能为省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并经专家推荐予以持续支持的延伸项目或研究方向,名单另行通知。滚动资助项目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组织方式 申报项目由各市、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审查推荐,在宁部(省)属高校、省属单位的项目由省主管部门审查推荐;试行计划管理单列单位的项目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各县(市)、国家高新区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省辖市科技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接报省。 1、重点研究专项。采用推荐申报方式,各申报单位要体现创新资源集成,同一单位同一指南方向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2、面上研究项目。采取限额推荐组织申报方式,各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具体限额数见附件3),其他类别项目不计入面上研究项目限额;各市、县和国家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所推荐面上研究项目中,医学类项目不超过所报项目总数20%(该项目总数不含所在地高校项目);高校或医院的科研人员原则上需通过本单位申报项目。 3、滚动资助项目。采取定向组织方式,主要从2010年结题评议为优的项目中,选择确定一批深入研究价值高、意义大的延伸项目予以滚动支持,鼓励早出多出重大科研成果。该类项目以新项目的形式,填报项目申报书。 4、曾获得过各类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如已将其研究成果进行推广应用的,本次申报将给予优先支持。此类项目申请人需提供以往研究项目名称、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的证明材料。 5、鼓励集聚全球科技资源,开展国际合作研究,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与境外研发机构联合申报项目,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研究,此类项目需提供有明确合作研究内容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6、凡涉及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申报项目,应提供实验动物许可证或委托实验证明、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1、项目主管部门的责任与义务。项目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查,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本年度申报项目,要在申报人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与真实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并填写《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详见附件4)。 2、有本计划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申报重点研究专项不受此限制;一个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已将研发内容相同的项目申报其它省科技计划的,不能同时申报本计划。 3、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结题评议未通过、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消项目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