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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24小时的报告时限是如何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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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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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乙肝、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什么时间算明确诊断呢?是检验报告的时间、胸片报告的时间?还是临床医师看到报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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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们那里的院感科还负责传染病的报告?不是防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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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依依 的帖子

个人认为明确诊断的时间是检验报告的时间、胸片报告的时间。你说呢版主。:lol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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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6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幸福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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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6 16:34 | 显示全部楼层
果赶上管床医师下夜班,休班,可能2天过去了,早超过24小时了,这时报告算迟报吗?
如果放射科报告继发性肺结核,患者没有任何症状体征,临床也不考虑肺结核,是否也要上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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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7 1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据“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因此,个人认为应该在临床医生做出临床诊断的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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