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精神与医学人文精神的基本内涵
人文精神通常是指肯定人的价值观、人的尊严、人的追求、人生意义和人的发展要求的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是一种普遍的人类自我关怀。人文精神是人类在对人自身的探究和思考过程中形成的、是对人生价值和世界存在的基本意义的关注和追问。人文精神已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要求,是在绵长的历史发展中人类思想的结晶。人文精神本质上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将人的尊严、生存意义、人的价值以及人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作为主旨的观念和信念。
人文精神在医学领域的重要表征就是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作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应用的学科,其精神领域的支柱既包括医学科学精神也包括医学人文精神。医学人文精神是医学发展的基石,医学科学精神以“治病救人,增进健康,为民服务”为宗旨,把人的生命置于首位,“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先于一切、重于一切。”可见,医学人文精神是对人的生命神圣、生命质量、生命价值和人类本来的健康与幸福的关注。医学人文精神的核心就是关爱生命,是一种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发展生命的人文精神。
医学人文精神集中体现在对患者的生命价值,即对患者的生命与健康、权利与需求、人格与尊严的关注与尊重。在过去,社会只强调医生的职责是治病救人,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对医生的职责提出了更为广泛的要求,即从病人的身心健康、疾病预防、养身保健、生命质量、心理维护、工作环境等方面做出更多的人文关怀。因此,医务人员所追求的人文精神,“应当首先是对个人的关爱,而不是道德针对全体人而言的,没有个人的解放,就不可能有全体人类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