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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落花生

针刺伤等血源性职业暴露后你们医院对检测、用药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15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现在执行的是报销100%,包括实习生、进修生、研究上。但从管理的角度我较提倡医院承担80%的费用,个人及科室各承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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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医院职工承担100%,不承担进修生发生职业暴露后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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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5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提高医护人员的防范意识,我们医院由原来的全报改为: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未予防护的,作自费处理;反之,医院给予全报。但是我觉得大家都不是故意的,有老实人自知违反操作规惶而被暴露,有哑巴吃黄连—— 有苦说不出而瞒报,使我们无法知晓、检测和跟踪;反而机灵一点的即使违反规程了也谎称是遵守操作规程的得以全报。下次仍不以为然。所以我觉得这个方法不妥!应在加强培训的基础上,不小心遇到了,应按60%~80%的比例报销较妥善。都应该吸取一点教训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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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投票完毕
前面的都是100%的医院报销
个人认为如果出现职业暴露
操作者应该负有责任起码要承担20%的费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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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3-29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的选择,对于制定政策很重要!感谢参与调查的同仁,期望更多的同事投票或发表自己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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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医护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如需预防用药的,由医院全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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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由院感科调查,核实,签名,100%报销,我个人觉得科室或个人应该承担20%合适,提高医护人员在进行操作中标准预防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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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医院承担费用,在工作中谁也不愿意发生针刺伤,如果医院不管,谁来干工作,有些是难免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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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是全部由医院承担同,这是以人为本的体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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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对发生职业暴露的费用报销程序是科室主任或者护士长在职业暴露报告卡上
和发票上签字,院感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后报销。实习生、进修生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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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5 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针刺伤是在工作中发生的,就应该100%报销,谁也不愿意发生,不管有没有违规,现在临床工作这么忙,发生意外也无可厚非,如果不给于报销或让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一部分,我觉得太不人性化,也会发生针刺伤不上报,不能保证医护的安全,经我们申请,我院现在是所有费用100%报销(预防性治疗和检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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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咨询一下:国家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治疗费用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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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一下,多数是医院承担,但是这里面还有很多包括得病以后的治疗等费用,那该如何处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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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医院全部承担,但我个人还是觉得发生者或科室应该分担10%比较好,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中多分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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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4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发生后,医护找到医院医院会报销,但不在大会上宣传,所以还不太重视。但我比较赞同20号冰洁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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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0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100%由医院承担,但我认为个人应承担20%,只有得到一次教训,医务人员才能在工作中细心再细心且会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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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业暴露应该等同于职业事故与职业伤害,应该全部报销,按照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谁都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情在自己身上,我们理解抢救HIV(+)的病人大家心里的压力和恐慌,我力争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费用,以示医院是职工的坚强后盾,增强大家的凝聚力和积极性,使大家都有主人文精神。我们作为院感控制与管理人员,首先要加强培训,让大家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职业防护的重要性,培训大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暴露初期要正确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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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7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从06年10月起,锐器伤后的预防等费用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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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0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院全部由医院的发生科室承担,也算是医院百分之百报销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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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跟院长交涉后针刺伤等血源性职业暴露后无论检验还是用药都是医院10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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