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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假药事件18人将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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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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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假药事件18人将被起诉
来源:新华网 作者:仇逸
字号:T|T0条评论 打印 转发新华网上海1月31日电(记者仇逸)上海市政府新闻办31日公布了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群体性用药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将依法追究18名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并严肃处理其他相关人员和机构。

据介绍,经公安机关侦查,已抓获18名涉嫌制造、销售假药的犯罪嫌疑人,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请公诉,依法追究制造、销售假药的法律责任。

2010年9月9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发生了病人因眼内注射阿伐斯汀(Avastin)而出现不适症状的群体性用药事件。事件发生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食药监、卫生、公安、监察等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辗转上海和外省市深入调查。

经查实,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所使用的阿伐斯汀标示为罗氏公司生产,批号为B6001B01,经上海市药品检验机构和罗氏公司总部鉴定,系假冒药品。这批假冒药品系经多人转手后销售给上海瑞安肿瘤诊所,并通过上海瑞安肿瘤诊所流入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上海瑞安肿瘤诊所系上海瑞金医院与安美国际有限公司合资设置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

针对本次事件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医院负责人,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作出严肃处理:给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分管院长诫勉谈话,责令二人在全院作出深刻检讨,取消二人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给予上海瑞金医院院长行政警告处分,对医院派出上海瑞安肿瘤诊所的两位董事进行诫勉谈话。

针对本次事件中违规使用假药的医师,上海市有关部门将依法给予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两名眼科医师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针对上海瑞安肿瘤诊所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上海市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截获的所有违法经营的药品,并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货值金额5倍的罚款,同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截至目前,事件中涉及的相关病人已全部出院。有关部门将督促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继续做好病人的后续治疗工作。对于事件中暴露的问题,上海市各有关主管部门将举一反三,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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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海是中国100多年来经济人文法治观瞻之地、精萃之区!现代中国的人期待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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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造假者必须严惩,这可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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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有结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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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1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的医德何在?要严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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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予以严惩,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有法可依、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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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人的医德何在.........?要严惩重惩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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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终于结束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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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制造、销售假药行径恶劣,后果严重,危害极大,一定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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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结果啦!我把此项内容下载下来,科内政治学习时间,大家一起学习,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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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这种事件,我已没有啥反应,因为实在太多了,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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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命关天,熟视无睹,是应该严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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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实属罕见。政府部门要严惩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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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违规使用假药的医师”有点冤!一名医师他有能力鉴定假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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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因已明了,如何做到严惩?视人的生命健康当儿戏,这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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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4# 金帅苹果

没什么可冤枉的,哪个当事医生不知道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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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出现这样的事,也难怪老百姓不相信医生,医患关系紧张,这就是老百姓心目中的白衣天使?为了自己的一点私利,竟然做这样丧尽天良的事,只有严惩才能大快人心!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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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假药事件,竟然发生在大上海,怎不叫人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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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0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予以严惩,同时也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有法可依、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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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7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当事人应严惩不贷,严肃处理,让他们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后人起到警示作用,引以为戒,避免有人重道复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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