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公告区+ 发布

01-08 10:30
01-07 16:18
01-06 15:55
01-03 17:36
01-03 09:00
01-02 17:30
查看: 3217|回复: 19

多重耐药菌相当于那一类传染病隔离要求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13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白衣飘飘 于 2011-1-13 11:12 编辑

近几天看到我们省物价局新订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第7页的11090000400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和12010000600特殊疾病护理加收二个项目收费问题都涉及到多重耐药菌的传染病归类问题,如下可以另外收费项目: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指核素内照射治疗专用病房、法定甲类传染病隔离病房、烧伤隔离病房每天收费55元
特殊疾病护理加收:指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和一级及以上护理内容,每日加收10元。
请问各位老师:多重耐药菌相当于那一类传染隔离要求呢?如果能收取一定的消毒隔离费用,基层医院感控工作可以更好地开展起来。

评分

参与人数 2 +12 金币 +12 收起 理由
toto + 4 精品文章
青霉素 + 12 好建议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省还没有这项规定,不过如果让我选择就选择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费用高是一个方面,多重耐药菌的防护比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防护要求更严格,其护理不光是针对病人,还有患者家属及病床单位的处理。个人意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收患者的费用合理吗?当然,如果合理应该按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收取费用.

评分

参与人数 1 +8 收起 理由
青霉素 + 8 赞成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收费合理,希望我们省也制定这两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3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主要是接触隔离,当然要严格接触隔离和消毒,可以归于特殊疾病护理,但收费是价格科和物价局的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特殊的操作就应该收取相应的费用,这符合按劳取酬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而且还需要提供人力物力,这笔费用由谁来买单?应该谁消费谁买单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4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哪个省,简直值得庆贺,这项工作也更容易,开展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白衣飘飘

能收费是好事,我觉得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就可以了,不过,要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收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艾滋病也收取特殊疾病护理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5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接触隔离的病人也应按特殊疾病护理加收费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白衣飘飘

能收费是好事,我觉得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就可以了,不过,要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收 ...
zhangxiao 发表于 2011-1-15 14:14


这是省物价局和卫生厅联合制订的医疗服务价格手册收费项目,能对上号的就不需要审批了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1-1-15 19: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收患者的费用合理吗?当然,如果合理应该按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收取费用.
大自然 发表于 2011-1-13 15:53

我觉得收取一定的特殊费用是合理的,因为一个房间本来可以住三位病人,单间隔离一个人占用了三个床位,收取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也是合理的,特殊隔离的病人要用到特殊的防护用品,收取一定的费用也应该是合理的,N95口罩是25元钱一个呀!收费当然不是我们管的事,但也跟我们的工作有关,你说是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17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白衣飘飘


    有依据就可以直接收费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29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白衣飘飘
收费当然好,但要有依据。多重耐药感染采取了消毒隔离措施可能所用的材料就收了费用啦,如再按特殊护理收费是不是合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浙江省的经验值得推广!耐药菌实施接触隔离,但不是甲类传染病,这件事还应交由卫生和物价协商制定,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不能收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10-30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zhangxiao 发表于 2011-1-15 14:14
回复 1# 白衣飘飘

能收费是好事,我觉得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就可以了,不过,要物价部门审批后才能 ...

是的了,要物价部门同意才能收费了,不然又要扣上乱收费的帽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3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多重耐药菌需要严格消毒隔离,对号入座的话,我看可按照特殊疾病护理加收:“指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隔离和一级及以上护理内容,每日加收10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3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真是走在前了,也让我涨见识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4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收多少应该是物价部门的事情,我们感控科指导监督临床科室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