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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民应配合做好6项防麻疹病措施 | | | 发表日期:2008-04-02 浏览次数:35 来源:中国宁波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 檀传才)3月31日,浙江省卫生厅根据 《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向社会公众发出麻疹疫情橙色预警,希望社会公众配合做好各项防治工作。昨天,市卫生局要求我市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省卫生厅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不让麻疹疫情进一步扩散,同时希望市民高度重视,增强卫生意识和防病能力。
麻疹是由麻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症状为发热、上呼吸道炎、眼结膜炎等,以皮肤出现红色斑丘疹和颊粘膜上有麻疹粘膜斑为主要特征。患者为唯一传染源,出疹前后5天均有传染性。
今年以来,浙江省包括我市在内的部分地区麻疹疫情处于高发状态,我市已积极采取了各项防控措施,但目前疫情仍处高发态势。截至3月31日,全省今年麻疹发病数已达5506例。其中我市共报告麻疹发病数1377例,发病数已经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水平的2倍以上,发病年龄主要为1岁以内的婴儿及15岁以上的青少年。
浙江省卫生厅希望社会公众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满8个月和18个月龄幼儿的家长要及时带孩子去当地预防接种点免费接种麻疹疫苗,孩子因各种情况漏种麻疹疫苗的家长要主动和当地预防接种点联系进行免费补种;
2.希望家长尽量不要携带未接种过麻疹疫苗的孩子串门或去人群密集的大医院等公共场所;
3.麻疹患者要接受卫生部门的指导进行隔离治疗,必须外出时应主动戴上口罩。有并发症的麻疹患者必须接受住院隔离治疗。麻疹患者密切接触者要加强自身观察,必要时配合进行应急接种;
4.幼儿园、学校等集体机构加强晨间检查,发现有发热、咳嗽、眼结膜炎等症状的可疑患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并进行隔离观察。
5.凡发现有非本地户籍的外来流动儿童,公众应及时通报社区责任医生或当地预防接种点,以便卫生部门及时调查接种情况和补种疫苗。
6.春季是各种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家庭住所、学校托幼机构的教室和人流密集的大医院等公共场所要注意开窗通风,个人注意保暖和身体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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