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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盆)腔内组织感染与器官(或腔隙)感染的区别?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3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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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有这样两个病例:
   一、宫内妊娠40周,剖宫产术后第六天考虑有腹膜炎,第十二天确定腹腔感染并行探查术、腹腔盆腔脓肿清除术,这无疑是一例医院感染。
  二、宫颈病变,阴式子宫切除术后第十八天,再次手术,腹腔盆腔脓肿清除术,这又是一例医院感染。
  医生在出院病案首页上医院感染名称栏内填的是“腹腔脓肿、盆腔脓肿”,这应该说不错,可我们在感染病例分类汇总时,不知该分为哪一类,或者说,在我们目前的感染诊断标准中,还没有这个名称,应归“手术部位”的第三类:器官(或腔隙)感染? 还是归入“腹部和消化系统”的第五类:腹(盆)腔内组织感染?   请各位老师指点,议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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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手术,如果是手术后引起的,与手术相关的腹腔感染,应该归为器官腔隙感染,否则就是腹腔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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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hou

   感控统计上,填写后者。前者可能有利于保护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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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正确的院感诊断来填写啊,有手术就写器官腔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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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床医生习惯从并发症的角度填写“腹腔脓肿、盆腔脓肿”,我觉得只有专职院感人员才会去区分器官(或腔隙)感染或是腹(盆)腔内组织感染,你院的医生还填医院感染名称,好多医院的医生干脆就填无。你自己把握看有没有必要去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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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您的观点!现在医患关系很紧张,有利于保护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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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病案首页,应根据临床诊断。你在做医院感染统计分类时,才把它归到器管腔隙感染。又如外科常见的疖、痈、皮脂瘤感染,在做医院感染分类时都归到皮肤软组织感染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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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回复  一名难求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是否手术,如果是手术后引起的,与手术相关的腹腔感染,应该归为器官腔 ...
版主您好,我又有了新的问题,  一例慢性硬膜外血肿,1号行锥孔血肿引流术,10号出现颅内高压及脑脊液异常的颅内感染征象,很显然是和介入性操作(手术)有关,是否应诊断为“器官腔隙感染”;   医生诊断为细菌性脑膜炎,此诊断归“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此系统感染诊断似乎不与手术有关,  我们又该归为“中枢神经系统”?   还是归为“手术部位”感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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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5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单就“保护医生”的角度而言,无论是“器官腔隙感染”或是“腹腔脓肿、盆腔脓肿”,在病人的眼里都是“医院感染”,他们若想追究的话,两者所提供的信息,在病人那里应该是一样的吧,所以,要“保护医生”我也赞同:不设“医院感染名称”这一栏,或者是有也不填!我们只在内部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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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5 1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一名难求


    您说的是很实际的问题,确实是这样的,从我们院感角度来说要登记,但是一旦登记就很容易给病人抓住理由,纵使再解释这院内感染的必然性也无用,而且现在一旦出现医疗纠纷,都是保护弱势群体,医院很被动的;我个人体会,我们内部登记可以做,但是在病历首页上就不追究了,医生填与不填我们不做强行要求,这也是不得已的保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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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张版和风雨老师的意见,既要做好统计分类,更要注意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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