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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最好是卫生监督局的领导们来回答吧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2-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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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一家医院感控科长向我求助,卫生监督局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对戊二醛消毒内镜的时间提出异议,要求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不应该执行“最少十分钟”,理由是《消毒技术规范2002》的要求。但是按照《2004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的,不少于十分钟也是正确的啊!面对这种情况,请卫生监督局的领导或专家们予以解答或解释,到底我们该执行哪一个规范。2004肯定在后,为什么要执行2002呢?这不是在扰乱院感工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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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拿出《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请教监督的人员,应该按照哪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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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我不是卫生监督局的领导,但我想发表一下我的看法。其实造成这个矛盾并不是卫生监督局人员的错,他们没有错,他们是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因为本来我们就应该严格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及时间等来使用。错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不应该不顾影响消毒的因素、不同品牌的消毒剂的作用条件等,只顾自地、千篇一律地规定消毒10分钟,或者20分钟,或者45分钟。这是今后一个时期,从制定规范的专家,到医院感染相关专业人员,极需改变的一个观念。所以,我得为这些卫生监督人员叫好,因为他们做了正确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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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用酸性氧化电们水,时间可更短,又没有说明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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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是专门针对内镜清洗消毒专门的规范,肯定是执行这个规范而不是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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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楚楚

???楚管有内部消息要取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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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老师到底哪个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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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以后我们怎么办呢?连规范都要质疑,我们该以什么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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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监督局的“领导”们一定要加强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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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mache


    mache版主你好!我们也经常遇到同样的情况!很无奈!卫生监督的领导们根本不听你的解释,他们检查都是提个包,里面有几本“过时的文件与规范”,一点没有专业知识。真不知道国家为什么花这么多钱养他们,他们“整天不务正业”,到医院检查就知道罚款了事!真是害己又害人!我个人认为把这部分钱拨给医院来控制医院感染,才能体现利国利民!各位专家是否有同样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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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gexueshun1
哈哈,偏激了点吧,卫监所也有他存在必要啊~
我觉得这位卫监所的领导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因为卫生部在批消毒剂的时候对说明书也是进行审核的,特别是目前消毒内镜的戊二醛不全是2%的,有24%的,大家心平气和的探讨下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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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理解是不是《消毒技术规范2002》是大规范,而《2004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是小规范。
就象宪法是大法,刑法、香港特区基本法等是小法。
在香港要执行什么法?{:3_795:}
瞎理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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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永远是对的,如果不来,那就是不正常了。
问题是我们现状执行的2002、2004及2009有关的规范、标准,原本就不规范、不标准、不科学。
真正的技术、标准、规范希望大家学习国际(ISO)相关内容,特别是已翻译成国标(GB)相关转换标准。
例如:
    《GB/T 19974-2005医疗标键产品灭菌 灭菌因子的特性及医疗器械灭菌工艺的设定 确认和常规控制通用要求》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ISO 14937 : 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 灭菌因子的特性及
医疗器械灭菌工艺的设定、确认和常规控制的通用要求》。
全文可在本论坛下载https://bbs.sific.com.cn/thread-496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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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0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conmed

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工作永远是对的,如果不来,那就是不正常了。

这句话后半部分是对的,前半部分可不能赞同,因为你没有接受过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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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我们执行的国家标准就前后不一致,再加上厂家的说明书,让医院无所适从。如果今天张三专家说应该执行国家标准,明天李四专家又说执行厂家说明书,我们应该怎么办呢?我担心的是检查者怎么说都是有理,被检查者怎么做都是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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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老朽 于 2011-7-19 11:19 编辑

回复 16# 依依

       【今天张三专家说应该执行国家标准,明天李四专家又说执行厂家说明书】。

我的理解:
   说执行国家标准的张三,是因为他不知道执行哪条标准;
   说执行厂家说明书李四,是因为他不知道厂家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才能出厂;
   问题的核心是执法者一定要熟悉标准,才能指导好基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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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8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针对具体使用的不同品牌的消毒剂按各自的说明书进行。不能一概按《规范》不少于10分钟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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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9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conmed

问题是有时国家标准与厂家说明书差异很大哦。尤其是消毒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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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20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要以产品批件,《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中的说明为准!!!规范中,说用啥东西消毒,只是推荐,难道没提到的产品就不能用吗?这肯定是不对的。还是以产品国家批得内容为准。如果按规范标准,是10分钟,而厂家是20分钟,如果用10分钟消毒,出现问题厂家不负任何责任的。监督所的执法我认为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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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9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shh1975 于 2011-7-19 11:12 编辑

个人认为,应该执行说明书的要求,而不应执行卫生部规范的要求。因为器械是厂家生产的,他只对按照其说明书使用发生的问题负责,而不会对不按照说明书使用出现的问题负责。从规避责任角度来讲,应当按照说明书执行。如果你不认可说明书,你可以不买,可以不用,唯独你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范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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