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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按公斤还是清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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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5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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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医院是按照卫生系统的要求每日按公斤登记回收,统一焚烧处理,可是环保部门来检查要求注射器 输液器等清点数量,我们无可适从,究竟该如何,请大家支招,谢谢!
: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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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5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老朽 的帖子

点数量、称重量,目的是为了防止回收环节中的流失。个人认为,不应注重形式,应加强管理、防止流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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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点数量、称重量,目的是为了防止回收环节中的流失。个人认为,不应注重形式,应加强管理、防止流失。:ok [/quote]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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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9 07:02 | 显示全部楼层
点数量、称重量,目的是为了防止回收环节中的流失。个人认为,不应注重形式,应加强管理、防止流失。:ok [/quote]
没错,正是这样!完全赞成你的看法.:ok :ok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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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1 0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各位老师:我们是二甲医院,我们县里没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点,医院也没有焚烧炉,我们的感染性废物该如何处置?玻璃安瓿也和其他的医疗废物一起收集吗?请指点.谢谢! [/quote]
那贵医院现在是如何处理的?:ouu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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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我们的医疗废物管理是具有中国特色吧!没有国际上要求的减量化.我们是按照床位数给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费用的,为了深入管理,以免流失.锐器置锐器盒中,针筒、输液器是称重量的,其余的医疗废物(如敷料等)是按照转运箱或袋计量的。不建议点数,按照国家规定,一旦放置入黄色医疗垃圾袋中的物品不能再取出,同时存在职业暴露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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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2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们医院现在虽然分类收集,但是除了锐器(针头、刀片、采血针等),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运到普通垃圾场,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然后环卫部门每天和生活垃圾一起拉走,也不愿意和我们办交接手续,他们不签字。 [/quote]
哗,这还了得!这样会造成致病微生物传播的.首当其中的理应是清洁工及垃圾搬运工.:@ :@ :@ ....:funk: :funk: :fun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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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2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梅香苦寒 于 2008-2-11 15:01 发表
我们医院现在虽然分类收集,但是除了锐器(针头、刀片、采血针等),其他的基本上都是运到普通垃圾场,和生活垃圾混在一起,然后环卫部门每天和生活垃圾一起拉走,也不愿意和我们办交接手续,他们不签字。

小心下次CCTV暴光这个问题。。。。。。:fu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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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2 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 梅香苦寒 的帖子

环卫部门如何处理,确实应该由政府出面来协调。这不是某一家医疗机构的个别行为。不是靠你的力量能够解决问题的。你们的领导脑袋有问题。
我们医疗机构的责任是做好医疗费物的分类、收集、暂时储存工作。
请CCTV曝光,对地方行政领导进行触动,不失为一种好方法啊!:han :han :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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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2-13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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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们每个人都有难念的经。
   其实医疗废物管理的原则我们都知道,我也清楚,问题是和大家说的一样,环保部门不执行卫生部们的规定,要点数,我们基层人员真是哭笑不得,无可是从。
   只有等待问题成堆,由政府出面协调卫生和环保之间的理解差异。
   2005年国家行文要求县级都得建立垃圾处理设施,到现在好多对方还没有,国家也不干预,没有办法,我们医院只有自投巨资建了一个焚烧炉。
   只有等待下一次SARS来临,才会引起某些部门的重视,
   我们老百姓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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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梅香苦寒 于 2008-2-12 16:38 发表
谢谢风雨同舟的指点,我现在唯一担心的是一旦发生因医疗废物流失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只要尽了本份,做好自身工作,问心无愧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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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梅香苦寒 的帖子

应该由你县卫生局出面和环保局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你们卫生局长也真是心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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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wzh 的帖子

供应室的职责是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没有回收使用后一次性用品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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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3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老朽 于 2008-2-5 09:11 发表
我们医院是按照卫生系统的要求每日按公斤登记回收,统一焚烧处理,可是环保部门来检查要求注射器 输液器等清点数量,我们无可适从,究竟该如何,请大家支招,谢谢!
:handshake



清点数量增加工作量不说,还会造成二次污染的机会.培训的时候应该叫上环保部门的一起去培训院感知识;P ;P ;P ;P ;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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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 梅香苦寒 的帖子

你也要学会自我保护,从这个事情的汇报程序来看,你已经把情况汇报给你的上级了,你的上级也已经要求你来协调,所以你要把这个事情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要向领导汇报,否则,真的类似于cctv之流来给你们曝光后,你就是罪人之一!所以,你要把这个事情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要向领导汇报,而且最好是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的可以有据可查的,另外你也可以抄送给其他相关领导,如果需要申请领导出面来协调的更应该书面来申请了!
记住,
当你还是一个士兵的时候,荣誉永远是领导的,一旦有危险的时候,牺牲的可能是你们!

[ 本帖最后由 otsuka 于 2008-2-15 09:5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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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otsuka 于 2008-2-15 09:51 发表
你也要学会自我保护,从这个事情的汇报程序来看,你已经把情况汇报给你的上级了,你的上级也已经要求你来协调,所以你要把这个事情的办理进展情况随时要向领导汇报,否则,真的类似于cctv之流来给你们曝光后,你 ...

:haha :haha :haha .......言之有理,我很有同感.:ok :ok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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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5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院感人好难做哟?尤其是医疗垃圾焚烧是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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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9 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老朽 的帖子

态度诚恳、认真接待——OK,understand?。:haha :haha :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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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梅香苦寒

我们医院也是二甲医院,是与市焚化站签定协议的,2天送一次送焚化站集中焚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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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1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医疗废物按公斤还是清点数量?

老朽同仁你好:应对环保同志首先请他们好好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其次请他们自已在你们医院实际操作一下即可得出其是否有可操作性,并且可善意的告知他们的职责权利是检查在医院与他们交接收时医院是否存在分类、包装袋、锐器盒等不符合国家法规要求。而医院内执法是由卫监所负责国家的相关法规说的很清楚。医疗废物管理应重在过程监管使其不遗失到社会上去这才是最重要的。原则清楚,目的明确活学活用国家各相关法律法规事情就会好做很多。(我院是先将各种规格大小锐器盒和包装袋装满规定要求后均称重计量单位为公斤,随后根据专职人员回收上述各种规格多少乘一下既可得出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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