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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某些制度/规范无法监管

 
发表于 2010-10-11 10:26:58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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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nt=宋体]卫生部2005年《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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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想去,还是觉得没有好的办法监管这些制度,各位的意见呢?
首先,要记录这个无菌容器什么时候被打开(第一次打开),随后,每次取器械,都记录一次,哪个器械被使用,如此循环。
如果发现某次取器械与第一次取器械的时间超过4小时,提醒:喂,不要用啦!

医生可以 不理会这个提醒,坚持使用,因为就最后一个病人了,为了方便,将就着用了。
系统记录下这个事件。
理论上的监管就是这些了,有点脱离实际,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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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1:37:16 | 查看全部
分班次就行了,上午一个班次,下午一个班次,就不会超过4小时。上午打开的,不管有没有用完,全部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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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1:40:27 | 查看全部
我们医院口腔诊疗器械采取集中供应方式,目前除个别物品采用干热灭菌外,其他均采用高压蒸汽灭菌法,器械物品均有包装,不存在裸露消毒,无菌器械开启时注明开启时间,超过24小时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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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12:12:54 | 查看全部
我们也是上午一个班次,下午一个班次,就不会超过4小时。上午打开的,不管有没有用完,全部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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