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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血袋应该怎样保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6-6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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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value.net/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71354(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二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三十六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由此可以看出:血样与血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你们认为血袋应该怎么保存呢?是保存在科室里?是保存在输血科?是保存于冰箱中?还是常温保存?虽然有明文规定,但好像人们的看法不一样!所以请大家一起来探讨!

[ 本帖最后由 楚楚 于 2007-6-6 16: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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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实际是要看医院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我们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和厉行节约,明确规定血样以及血袋一律归输血科管理,临床科室按时交回输血科并履行签字。道理嘛!输血科是管理血液和相关材料的业务和管理科室,原则上输血科有统一的管理血液的专用冰箱,临床科室不可能都安设专用冰箱吧!!
作为感染科,事实上是要参与输血管理委员会的,在我院常规监督管理往往是院感承担日常监督管理事务。
因此,我去年为此专门制定了冰箱管理的一个管理制度,建立了两个本,一个是常规运行记录,一个是管理记录本。每月要督导检查的。
多一句话,在输血管理上一定要经常检查,否则,后果会很严重的哦,我们医院是当地的血液管理陪送中心(具体怎样讲,一时记不秋楚了哈!!!):lol :lol :lol :lol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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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样是附在血袋上的一个样本,血袋打开但是血样是不打开的,血样直接留在输血科冰箱里,保存7天。血袋是给病人用的,用完要交回输血科保存至少一天然后销毁。
关于常温还是低温,我觉得,血液是很好的培养基,如果常温的话,大概24小时会发生很多事情,所以应该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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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xxxxxx666666 的帖子

请使用规范的语言,呵呵,,什么“大概24小时会发生很多事情,所以应该低温“,我不同意!没道理!先弄清一个问题保存血袋24小时的目的是什么?然后再谈。
    我认为保存血袋不是为了检测输入的血是否有问题,因为血样已经可以说明啦。我认为保存血袋是为了证明你输错了没有,主要是看血袋上的标签,我想标签常温保存24小时是不会发生很多事情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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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楚版,请你吃西瓜吧,消暑降温,嘿嘿。
我投降,既然规范里没有专门注明应该在什么条件下保存,意思就是随便怎么保存都行,放到冰箱里就是画蛇添足。
怎么样,西瓜好吃吧?都怪我老人家,大夏天的老给人上火药,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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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xxxxxx666666 的帖子

是不是我说话不温柔伤害了你呀?那可不是我的本意!你也不会这么小肚鸡肠吧?我很希望听到大家的声音!相同的也好,不同的也好!探讨才能进步!
    我认为《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要求送回“输血科”也是画蛇添足,送不要人吗?接不要登记吗?必要性在哪里?我们没有满足它的“无理要求”,我们是科室自行保存,备一个小塑料桶,内衬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放置24小时后与其它感染性医疗废物一起处理。
    您如果有不同的意见!请继续!我们共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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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你也敢违抗,那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呢?
老兄,法律法规要求的就别再动了,即使不合理,也应等下一次修改,不能随意就改了。这回我可不能依你啦,马上整改,送输血科!不同意见先保留。这是原则性的问题,不能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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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楚楚版主,你的说法是不行的哦!!
交会输血科,登记保存,实际又一个履行交接手续哈!!!
另外,低温保存,这也是我们这里卫生局和血库管理的一个硬性规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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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6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里没规定必须低温,但是我是这样理解和要求的。都怪规范里没写明白。也许是有规范我们没有看到?再仔细查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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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6-9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 xxxxxx666666 的帖子

报告X酷弟,这件事即使打板子也不会打在院感科身上啦!只要使用过的血袋按照医疗废物来管理,不随意乱放,不放在治疗室里的冰箱里,至于是送回输血科,还是科室自己保存,这个皮球我们已经“物归原主”,交回医务科决断啦!所以在这里,我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我说的话是“不负责任”的!谢谢关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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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楚楚 的帖子

对输血袋的处理我们医院处置方法:输血结束后临床科室立即将血袋送输血科保管,血库有专用冰箱保存,对回收做详细交接登记,输血科必须对每个血袋实行追回制度,保存一周后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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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xxxxxx666666 的帖子

使用冰箱就是保证低温,以便对临床输血反应或其他问题查找原因。不低温放时间长了就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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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1 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梅版意见,我们医院是这样做的。主要防止血袋流失,所以建立追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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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楚楚 的帖子

对输血袋的处理我们医院处置方法:输血结束后临床科室尽快将血袋送输血科保管,对回收做详细交接登记,血库有专用冰箱保存,输血科必须对每个血袋实行追回制度,保存24h后按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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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 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枫叶 的帖子

很好,管理到位!向枫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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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6 枫叶 的帖子

保存一周才对,不是24小时,因为好多输血反应发生在24小时以后(即迟发性输血反应),而保存血样和血袋在临床输血反应原因调查中作用不同,血袋本生带有保存用血样,主要针对交叉配血和鉴定血型差错查寻,而血袋保存是针对输血过程差错(主要是无菌操作,或血液本生)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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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3 1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7 yngmfc 的帖子

在这个问题上,你错了哦!血样与血袋是两个不同的东东,血样是低温保存7天,血袋没有明确说明是低温还是常温保存,保存时间是24小时,具体内容详见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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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8 楚楚 的帖子

楚楚版主:
             规范是有要求,如果你经历2次输血事故调查,就会明白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有欠缺的地方,所以我要求我院血袋保存七天,包括输液瓶必须保留2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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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5 收起 理由
xxxxxx666666 + 5 “血”的教训,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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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7-4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yngmfc 的帖子

既然如此,给大家分享一下你的体会吧,或许正是由于咱们的探讨,下次修改的时候就会考虑啦。:victory: :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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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4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ngmfc 于 2007-7-4 13:09 发表
楚楚版主:
             规范是有要求,如果你经历2次输血事故调查,就会明白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有欠缺的地方,所以我要求我院血袋保存七天,包括输液瓶必须保留2天处置。
原帖由 楚楚 于 2007-7-4 14:40 发表
既然如此,给大家分享一下你的体会吧,或许正是由于咱们的探讨,下次修改的时候就会考虑啦。:victory: :victory:

是啊,如此 “血”的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呀,分享一下吧,虽然说旧事重提比较痛苦,但是暂时痛苦你一个,幸福十亿人呢。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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