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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燕儿飞

请教手术后人体残物(四肢、脏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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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病理性废物处置。但要在转运单上注明是残肢,交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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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7 18: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病理性废物处理。耐药菌的肢体建议用双层塑料袋装,以防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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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具有传染性或者是耐药病人的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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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病理性废物处理,如能做防腐处理先做防腐处理,否则在暂存点应有低温保存设施(冰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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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燕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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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病理性废物装黄色袋中,暂存点冰柜中保存,随医疗废物送焚化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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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10 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四肢可以有二种方法处置,第一种方法,如果病人家属要求拿回的,医院只要出具证明,四肢交殡葬部门处置;第二种方法,如果病人家属不要求拿回的,按病理性废物处理,装入黄色袋中,在暂存点放入低温保存设施(冰箱),随医疗废物统一处置。 脏器必须按病理性医疗废物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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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肢体属于医疗废物范畴,怎么又火化?应该都是交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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