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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成都规定三级医院药品收入比例须降至4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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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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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6月17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市医管局获悉,日前该局已正式向15家市管公立医院下发了《市管公立医院质量管理规定》,其内容包括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所占比例必须低于42%等8项。此后,“排队短一点、服务好一点、质量高一点、费用低一点”将有具体标准,而执行效率则会与院长年薪、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

8条规定管理市管公立医院质量

“质量管理规定,将有助于缓解‘看病贵、看病难’。”市医管局副局长何杰称,该局根据各医院具体情况的调查及卫生部的相关硬性要求,制定出了规定的市管公立医院的质量管理8条规定。

“药品费用此前约占了医院收入的一半,如果该比例下降,老百姓可直接受益。”他称,《市管公立医院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各医院合理诊疗、检查、用药,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所占比例必须低于42%,二级综合医院需低于44%,其他专科医院则需在上一年度平均值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各级各类医院门诊人均费用和床日平均费用不得高于同时期、同级医院的平均水平。

此外,医院在逐步降低药品费用比例的同时,可逐步提高医疗技术收费标准。

检验报告可短信告知患者

“降低费用,不代表服务、诊疗水准也将同步降低。”何杰称,《市管公立医院质量管理规定》就医疗质量、临床服务、医疗安全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医院需100%履行告知义务,杜绝一切差错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一级医疗事故为零。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医护比例大于1:1.8,实际开放床位与病房护士的比例大于1:0.4。此外,患者在挂号、划价、收费、取药等每项服务窗口等候时间需小于10分钟,不需当场出具结果的检验报告医院可以邮件、短信等向患者提供。

7月出台院长年薪制方案

何杰表示,此后将定期按质量管理规定对医院进行效率分析,其结果会直接与医院院长年薪及医护人员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据透露,目前医管局正在制定关于院长年薪制的方案,各市管公立医院的院长将不再按职务、级别领工资,而有关方案有望在7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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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取消药品中间环节药价才会降,招标是越招越高,原因大家都清楚,只是政府下不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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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7 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公立医院的改革将会对全国公立医院的改革起一个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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