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全球洗手日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会员交流区
›
热点关注(与医院感染无关)
›
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全国试点 报销比7成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178
|
回复:
3
[转帖]
农村儿童大病医保将全国试点 报销比7成
火
[复制链接]
鹤乡佳人
鹤乡佳人
当前离线
积分
1382
发表于 2010-6-11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2010-06-11 04:08:00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跟贴 141 条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10日,卫生部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将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开始,报销比例应达七成。
京华时报6月11日报道 昨天,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优先选择几种危及农村儿童生命健康、医疗费用高、经积极治疗愈后较好的重大疾病开展试点,提高儿童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障水平。
两种大病优先试点
目前,我国城镇儿童已享有“一老一小”基本医保,但农村儿童还缺乏大病医保。这次试点工作要求,各省(区、市)在本辖区内选择2至3个参合人口多、信息化管理能力较强、已经开展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和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的县(市)开展。试点工作可先从解决0至14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两类重大疾病入手,优先选择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等6个病种进行试点。各地也可根据基金支付能力,适当增加试点病种。
报销比例应达七成
意见指出,各地应根据试点疾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选择具备诊治条件、诊疗技术水平高的省、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选定病种患儿的救治医院,并与救治医院签署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同时,各地根据试点病种的标准化诊疗方案,测算并限定相应病种的合理诊疗费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基金在限定费用的基础上,实行按病种付费,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原则上,新农合对试点病种的补偿比例应达到本省(区、市)限定费用的70%左右,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再行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限定费用的20%。参合患者在本省(区、市)内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规定的补偿。意见要求,7月31日前,各地要将试点县(市)名单及试点实施方案报卫生部、民政部备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guoli2008
guoli2008
当前离线
积分
9759
发表于 2010-6-11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对于有八亿农业人口的国家,关注农民,尤其是儿童也就是未来和根本。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腊梅
腊梅
当前离线
积分
4116
发表于 2010-6-11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儿童健康,这才是办实事!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任一丹
任一丹
当前离线
积分
632
发表于 2010-6-11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对于老百姓来说确实是一个特大喜讯,特别是贫困家庭本来生活就艰难,如果小孩再生大病那就是天崩地裂了,真的要替他们谢谢制定这个政策的人们。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2024年09月优秀主题帖”公示啦
每月一期的优秀主题帖评选结果出炉啦! 你的帖子上榜了吗?
查看 »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