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绿叶 于 2007-12-1 21:58 发表
按照2002年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是,清洁后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然后用另一盒再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称为"二道法",这只是建议.不知道,我们在写回答时,是否应遵循现有的规范?:)
3.4.2.4 分枝杆菌、经血传播病原体污染器具的消毒灭菌方法
如遇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应先采用含氯或含溴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45min后,清水冲净,擦干,耐高温的管道与引流瓶、开口器、舌钳、压舌板等可采用压力蒸汽灭菌,不耐高温的部分可在清洁后再次浸泡在含二溴海因消毒剂1000mg/L~2000mg/L浸泡30min~60min后,清水冲净,晾干,清洁干燥封闭保存备用。
粗查了一下,只找到这一段,不会是找错了吧?别笑话我。:)
归纳一下,限于分枝杆菌、炭疽菌、气性坏疽杆菌、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感染的病人污染的器具要先消毒,其中肝炎病毒说法欠妥,应指明是何种肝炎病毒,乙肝丙肝病毒对消毒因子敏感度高,传播途径也非接触性,如此高度重视有失严谨。
此外,二次消毒中间有清洗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