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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女童误吞针术前查梅毒"续:术前筛查项目的医疗检验要经得起质问(11楼)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8 06: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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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angfh 于 2010-6-9 10:17 编辑

新快报6月8日报道 5岁女孩误吞弯针,后经大便排出。当女孩的父亲龙先生接女儿出院时,发现医疗费高达3366元,清单上竟有217个检查项目,其中不乏梅毒、艾滋病、类风湿等(详见本报昨日A03版)。昨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表示,“治疗是恰当、积极有效的”,检查是按相应的诊疗规范进行的。不过医院承认六项检查重叠,称会把相关费用退回。昨日下午,龙先生来到医院,希望院方能给予解释。但他苦等两个小时,也无人前来解释。

女孩父亲要求医院解释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记者在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见到了龙先生。他手里拿着一份新快报,神情显得很轻松,“只要女儿没事,我不想过多地与医院纠缠此事。”龙先生说,不过对于217项检查项目、3366元的费用,他还是有很多疑问,“其实今天来主要是听听医院的解释,并没有其他意思”。

龙先生先是来到医院3号楼四楼的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经领导同意。记者随后拨通了该院办公室冯姓副主任的电话。他表示将安排一位姓黄的消化科主任与龙先生解释此事。不过,当众人找到消化科时,却被告知主任联系不上。

苦等两个小时无人理会

直到下午5时30分许,消化科主任一直没有出现。记者询问该科护士长,其称,“你还是给上级部门打电话吧,我们也不了解这件事。”记者随后拨打消化科主任的手机,发现已关机,而此前作出安排的办公室冯副主任也联系不上。

检查按诊疗规范进行

昨日,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对此事作出通报称,误吞弯针的女孩小颖入院后,他们进行了全麻气管插管胃镜检查术,在胃及十二指肠内均未见金属异物,判断异物已经下降至下消化道,“治疗是恰当、积极有效的”。

对于217项检查的质疑,该通报先是,小颖入院后的检查是按相应的诊疗规范进行的,为确保患儿生命安全必须的。因为如果患儿出现严重的腹痛、消化道出血等病情变化则需紧急剖腹探查手术。按术前准备要求,必须做好输血前四项(包括艾滋病等项目),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卫医发【2000】184号)。

医院表示,检查中确实有六项重叠(干生化酶学急查6项),这六项先后检测了两次,费用92元,另类风湿因子包括在生化常规一组中,检查费用18.40元。医院将主动与家长沟通,并把重叠检查项目费用退回家长。

记者调查

事前不告知 事后递清单

读者纷纷投诉“过度检查”,记者走访医院探真相

新快报讯女孩吞针后,检查项目竟多达217项。到底哪些项目是必检的,哪些是不必要的?

1.为何检查会有如此多项?

“女孩吞了一个针,用得着检查217个项目吗?”一名网友说,自己的家人也曾误吞了一颗假牙,医院的医生说要一段段拍X光片检查,“后来一名相熟的牙科医生告诉我,这种情况都会自行排出,不需要做那些检查。”

广州某三甲医院外科张医生举例说:“一个人得了阑尾炎,有经验的医生检查后是可以判断出的。但问题是万一检查不准,医生就要担责。所以一些医生就采取‘排除法’,一项项地进行检查。”

2.什么项目术前必须检查?

记者采访了各大医院,了解到手术前要做的检查根据病情各有差异,不过有三大类是术前病人必检的。一是血常规,包括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等;二是尿液、粪便常规检查;三是生化检查,如心电图、胸片等。若手术中涉及输血,还需做输血前五项检查,包括乙肝、丙肝、戊肝、艾滋病和梅毒。

3.检查前是否该征求同意?

天河区的于小姐介绍,她曾因头晕、耳鸣,经检查是耳水不平衡,医院表示需要做手术。“术前,医生开了单让我去检查,也没告诉我检查的项目,光血就抽了七八次,检查完给我一张清单,告知花了1000多元。”于小姐表示,这种“事前不告知,事后给清单”的态度让她很气愤。“不可能所有检查项目都要告诉患者,那样效率太低了。”广州某大型三甲医院医务处处长表示,虽然要尊重患者知情权,但实际操作中不可能做到样样告知。

4.检查结果是否可以互认?

越秀区的胡女士因骨折在某中医院看病。“之前就已拍了片子,换了一家医院治疗,医生又让我拍了一次,后来做手术,再拍了一次。”胡女士认为,其实这些检查完全可以避免。

“因为即使是同一级的医院,检查结果也可能因检查人员、检查仪器等因素,出现不同结果。如果医院沿用之前的资料,出了问题谁负责?”越秀区某三甲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要做到“结果互认”有难度,除非事前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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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没什么错.............重复收费只是工作失误..........但是媒体报道是有倾向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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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医疗水平提高了,人们的思想意识还跟不上,老是认为检查多,其实归根到底就是住院的成本高了,要自己套腰包,如果有人买单,还希望多检查几项呢。期望尽快实现全民医保,规范医疗市场,别让记者们瞎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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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没有大的错,要说有的话,只是工作不够严谨。媒体在某些方面是夸大其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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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医院承认是重复收费,不仅仅是工作失误吧,有这样的“失误”才会授人以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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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检测的项目多沟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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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理解是,这200多项检查,其实只是清单上打印的项目,有许多实际只是我们理解中的一项,比如在我们医院,检查一个生化全项,在病人的费用清单上就会显示出每一个指标为一项检查内容,最简单的,乙肝三系统检测,在清单上会显示是5项检查,这样就会让新闻媒体、患者产生误解!
沟通非常重要,必要的解释也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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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加强医患沟通,能避免不检查的就不要查,降低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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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沟通不到位,这样的误会医院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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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8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记者负面报道将影响到以后医疗水平的提高,试问现在有多少医务人员再让自己的小孩学医的?现在的护士是多么的缺少?医院的洗头与美容院的洗头价格相差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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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gexueshun1

羊城晚报:“合乎规定”的医疗检验要经得起质问
2010-06-09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一名5岁女童误吞一个3厘米长的弯针,被送至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治疗,第三天弯针自行从体内排出。当龙先生接女儿出院时,他发现医疗费高达3366元,清单上竟有217个检查项目,其中不乏梅毒、艾滋病、类风湿等。医院方面的回应称,由于小孩有做手术的可能,项目是为手术输血而准备的,所做的检查均合乎规定。(据《新快报》6月7日)   
  
  做为普通民众,人们在情感上自然倾向于患者,因为与强大而专业的医院相比,每个患者在信息和知识上都是弱势的;但回到理智的评价上时,不经仔细和权威的调查,又很难得出“医疗过度”的结论。尽管“医疗过度”问题一直被舆论批评,大处方及莫名其妙的检查已经让人对医院缺乏信任,但回到具体个案上还需就事论事。

  新闻中,女童父亲对于女儿是否需要做这么多检查不解,表示医生事先并没跟他说要检查这些项目,根本就没有经他同意。如果他所说属实,这位父亲的愤怒就非常可以理解了,换作任何一个人,反应也大抵相同。他的愤怒,与其说是对这些检查和费用不满,不如说是由于知情权被剥夺而起。

  病人知情权早已成国际惯例和行业共识,并有相关法规和条例的规定。一个优秀的医生,无论是出于“医者父母心”的道义良知,还是出于自身的职业素养,都毫无疑问地应该尊重病人的权利,让病人知情,用病人可以听懂的话语相告知。就算女童情况危急,医院也应该将情形及风险告知其父,帮他作决定。如果医生一味认为,病人如何治疗我说了算,那么,其表现就是“专业的傲慢”或是对患者权利的忽视,即使这些做法是无意的,也无法逃避人们的责问。

  尽管医院方面的回应颇有些“专业”和“科学”的意味,但这并不表明这样的解释是无懈可击的。至少,大家已经听到有来自医学界的不同声音。比如对“检查项目严格按照医院规定来进行的,我们都是一个一个套餐来做的”的辩白时,中山一院一位专家就认为可以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适当增减项目;又如,对于孩子是否应该做艾滋病检查时,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表示,“如果5岁的孩子有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密切接触史,检查就是应该的。如果不是,可能就会引起质疑。”

  所谓医院的普遍规定并不天然表示它就是合理的,却可能合了医院的意。大而全的检查使医院获得了可观收入的同时,也省却了日后官司的麻烦,一旦有人质疑漏诊漏查时,院方就完全可以借详细的检查堵住指责者的嘴。而凭经验诊病减少检查项目,似乎也就不那么引起医院的兴趣了。这也是当下舆论对动辄机器伺候的大检查颇有微词的原因吧。女童误吞弯针事件是不是同样会掉进这个潜规则的泥沼,人们睁着眼睛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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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表示,“如果5岁的孩子有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密切接触史,检查就是应该的。如果不是,可能就会引起质疑。”


这个解释有问题。这项检查不是基于诊断目的来进行的,而是因为《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明确有规定,术前是需要进行包括HIV在内的传染病标志物检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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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9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的卫生行政官员们回答当今记者的问题时,一定要注意,不能忘了国家下发的规范呀,怎么自己把自己给进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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