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收藏本站
帮助中心
天天打卡
切换到宽版
账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感染网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导读
视频
问答
积分商城
法规文库
新媒体联盟
微信大全
自编书
积分商城
优秀会员
技能提升
直播回放
2024年会
法规文库
专家笔记
视频库
指标解读
感术行动
更多专栏
绑定微信
官方微信
医考圈
绑定手机
官方微博
实名认证
下载APP
论坛公告
发展历程
关于我们
搜索
搜索
热搜:
感术行动
规率行动
送检率
规范解读
口腔科
邻苯二甲醛
隔离标识
水处理
手卫生
手术室
多重耐药菌
计划
法规
本版
用户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
»
论坛
›
感控资料库
›
规范标准行政文件
›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 ...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528
|
回复:
2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火
[复制链接]
大宛名驹
大宛名驹
当前离线
积分
2049
发表于 2010-5-28 14:15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
注册
|
×
卫生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医〔2010〕64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在接受教育部门和用人单位等委托,提供入学、就业体检服务时,不得对受检者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对于需要评价受检者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
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检测。
二、医疗机构开展职工体检等健康体检时,非因受检者本人要求,不得主动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健康体检套餐中取消乙肝检测项目,受检者本人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医生单独开具申请单。有关体检报告应当密封,交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的人员。
三、在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因医学目的进行乙肝相关项目检测的,应当在检测前做好对患者的知情同意,并加强对有关检测结果报告单的管理,保护患者隐私。
6月10日前各市卫生局要组织对辖区内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含二级)及其医务人员开展的入学、就业体检和健康体检项目以及检验报告、体检报告的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于6月15日前报我厅医政处。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抄送: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省口腔医院。
评分
参与人数
1
金币
+6
收起
理由
沧海一粟
+ 6
我很赞同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沧海一粟
沧海一粟
当前离线
积分
19425
发表于 2010-5-3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苏省紧跟国家的规定,行动很快哦!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龙文鞭影
龙文鞭影
当前离线
积分
3470
发表于 2010-6-9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的观念转变,查传染病要给病人知情告知并同意。
回复
顶
踩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闭
站长推荐
/1
“2024年09月优秀主题帖”公示啦
每月一期的优秀主题帖评选结果出炉啦! 你的帖子上榜了吗?
查看 »
Copyright © 2008-2023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SIFIC)
(https://bbs.sific.com.cn/)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信息反馈联系:sific2007@16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5 技术支持:
上海莫畏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沪ICP备16047626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