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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d]诺华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致死乙肝病人的背后[/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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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d]发表日期:2010-05-15 本页面已被访问:11次[/td][/tr]
[tr][td]强生公司美林召回风波未平,又一国际豪门诺华被爆其旗下治疗乙肝的药物“素比伏”因严重不良反应而致人死亡。
本人非消化内科医生,不知道此药物具体治病机理为何,但看到“服用素比伏治疗每天价格在24元左右。而且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立刻停止,否则将发生爆发性肝衰竭”这样的介绍,还是觉得很好奇。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药物,一旦开始服用,就不能停止?这样的严重情况病人开始治疗前是否完全告知?病人和家属事先是否完全知道可能面临的风险?
“国家药品不良反应ADR检测中心也早在2008年4月就连续发布素比伏的警示,但国家药监局始终未将这些警示公开。这与对待其他药品时的态度完全不同!” 国家药监局为何没有公开警示?这种态度的背后意味着什么?
想到前几天的强生召回事件,在美国FDA发停止使用美林口服液警示之后的将近3天的时间里,国内的新闻媒体没有任何提及,始终都是静悄悄的。而这次,面对致死人命的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的态度也值得玩味。难道真的是某些人不幸言中的那样:这些国际化的大公司的公关能力很强大!很强大!
个人认为: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大公司,有意或者“无意”的去淡化药品不良反应,其实是一种“犯罪”行为!
把人命关天的药物不良反应秘而不宣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其实质是在追求其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摒弃并侵害了千千万万个孩子或者乙肝患者的利益,将更多的不知情的患者置于更大的不必要的风险之下。
“不做恶”,多么简单的三个字,是Google这个互联网公司的公司准则,而对于强生、诺华这样的专业生产药物、化妆品的国际化大公司,在赚取巨大商业利益的同时,作为其公司文化的基石难道不应该更加把病人的生命置于首位,把病人的利益置于首位?
强大“公关能力”的背后,难道真的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而那些被公司强大
公关而一路绿灯放行的官员们,“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你是否也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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