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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的公告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5-7 0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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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卫生行业重大科技需求和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我部决定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以公告形式发布项目申报信息,申报指南详细内容请登录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项目受理截止日期为2010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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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5-7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生行业科研专项2010年度
和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概述
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和《卫生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卫生行业重大科技需求和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决定开展卫生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专项)2010年度和2011年度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专项围绕我国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需求,针对重点支持领域,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和手段,通过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和应用来解决疾病预防诊治中的突出和迫切问题。项目的实施按照三年进行设计,在项目完成时,应当在疾病预警、预防、诊治等方面初步建立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在提高疾病诊断率和疗效,减少并发症,缩短住院时间,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减少公共卫生不良事件发生等实际问题的解决上产生明显成效。同时,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人才队伍和基地建设,促进学科发展。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研究内容
(一)专项2010年度和2011年度重点支持领域。
1.公共卫生:环境卫生、营养卫生、妇幼卫生、输血安全、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及卫生应急处置技术研究等。
2.临床医学: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系统、生殖系统、运动系统疾病和口腔医学、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血液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不支持疾病发病机理研究等基础研究,不支持高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不支持科技重大专项已支持的内容。2009年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已立项支持的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神经系统疾病、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领域,今年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研究内容。
1.公共卫生:开展流行病学、相关技术标准及干预措施等研究,疾病防控与初级卫生保健技术转化转移的研究,注重基础数据的积累。
2.疾病:开展技术标准、临床路径、疾病预防诊治方案优化、技术转化推广等研究,注重转化医学和循证医学研究。
三、组织方式
鼓励整合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力量协同攻关,加强中央与地方结合,加强跨学科融合、加强高水平研究机构与一线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结合。充分发挥卫生部重点实验室作用,鼓励其牵头承担专项任务。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基本要求。
1.项目申请者应当是中国大陆境内的自然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固定单位,其所在单位必须具有中国大陆境内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申请者应当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60岁以下(195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个项目只能推荐1位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和提出项目申请,并在批准后作为该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每年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60%,在国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
2.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1个项目和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1个项目。同一法人单位对同一项目只能申报1项。
3.在研的国家科技计划类项目(包括: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卫生行业科研专项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点或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本项目负责人申报。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务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申报。
4.限项申请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部、总后卫生部各限报5项,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医院各限报1项。各项目组织单位要加强申报项目的组织工作,鼓励跨地区、跨部门的整合集成,使申报项目代表所在领域的整体先进水平。
5.根据申报项目实际需求作出经费概算,申报项目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3年。
(二)项目申请书的编写要求。
项目申请书(附表1)的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电子版一致。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不要过度装订,如附件过多,请单独装订并在封皮处注明),一式15份报送。
(三)申报受理。
1.项目须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部,总后卫生部及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部管医院申报,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任何形式的单独申报。
2.报送时间:2010年5月6日-20日。
3.请项目组织单位汇总本行政区域(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公函形式统一报送。将申请项目汇总表(附表2)、项目申请书纸质材料于2010年5月20日前寄送到指定地址。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的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格式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4.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2)申请书不符合规定格式;
(3)申报手续不完备;
   (4)对未发送电子文档及在受理截止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以北京到达邮戳为准)的。
    5.项目申请书(包括不受理的项目申请书)不予退回,由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统一处置。
    受理单位: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邮编100191)
    电子信箱:kyzx2010@vip.163.com
    联系人:齐宏、王玉明  
    电  话:010-58744400、010-828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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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7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科研的人有用,帮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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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jsxzmyp
咋没有医院感染的科研专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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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沧海一粟

有呀!肖永红教授和李兰娟院士牵头,“临床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控制与治疗策略研究”,俞云松、胡必杰、倪语星、徐英春、吴安华、陈佰义、王明贵等参加。课题规模空前,总经费预算约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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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0 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沧海一粟 于 2010-5-30 21:24 编辑

回复 5# icchina
哦,我是看“申报项目范围及研究内容”没有才这样说的。好大规模啊,3000万,只有敬佩、羡慕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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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31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icchina


    这个科研项目那些单位参加?单位可以申请加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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