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30, 2, center][quote]医疗卫生安全生产大检查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0〕1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综发〔2010〕42号)要求,为保障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生产年”督导工作。
一、总体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对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年”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彻底排查和清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与督导内容
(一)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组织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要求的组织实施情况,各环节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特殊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法人代表、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安全生产重点部门部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落实情况。检查督导内容包括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等关键设施,压力容器、电梯运行等设施,高压氧舱、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原料)的安全监管情况;新建、改建建筑和施工工地,门急诊、病房、急救中心、集体食堂、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情况;对消防设施正常运行等的制度建立情况;以上各项设施的运行及维护,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四)医疗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事件防范机制和医疗纠纷协调处置机制情况,落实三级医师查房、三查七对护理、院内感染控制消毒灭菌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应急值班及处置措施,值班人员应急培训,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及演练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情况。
三、检查与督导的时间和方式
检查与督导工作自4月6日开始,至5月底结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单位自查、上级行政部门检查与督导的方式进行。卫生部办公厅负责对部直属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对部属部管医院进行抽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年”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科学管理,督导医疗卫生单位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并督促落实。
(二)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原则,指导医疗卫生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把排查整治与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努力解决一些因陋就简的设施设备和一些想解决但一直没有解决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检查督导工作与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安全水平,形成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业务部门依法监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整体联动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请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有关检查整治结果于5月31日前报卫生部办公厅。
联系人:卫生部办公厅 张平
联系方式:68792072、68792082(传真)、13522918051
卫生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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