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290|回复: 15

河北保定公布76名患者“肌注感染”事件原因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4-7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中新社保定4月7日电 (记者 吕子豪)河北保定官方7日正式公布该市76名患者诊所“肌注感染”事件调查结果,经河北省医疗专家组对住院患者进行采样培养和药敏试验,认为发病患者为偶发分枝杆菌造成感染,此细菌感染无致残、致死报道。  

  3月1日,保定市新市区卫生局在检查中,发现该辖区孙玉兰内科诊所出现“肌注感染”患者,并陆续接到70多例患者及家属投诉,事件引起多家媒体关注。该局立即对诊所停业整顿。经查,所有患者发病前均在该诊所就诊并进行“利巴韦林、先锋V、安痛定”混合肌注治疗,20-45天后注射部位出现硬结、肿块,部分患者出现化脓,经多家医院细菌培养无阳性反应,应用抗菌药物无效,切开引流或自行破溃后愈合缓慢。

  事发后,3月28日,河北省卫生厅11名专家对住院患者逐一检查并出具中医治疗方案。4月7日,保定官方公布专家组进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并认为造成感染的细菌为条件致病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进入人体后如抵抗力较差或易感体质者则可导致发病。其特点为普通抗菌素无效,易反复破溃,病程较长,但找到敏感药物后经过治疗都能治愈。

  据查,“事件诊所”为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具有相应资质。

  目前,仍有24名患者住院治疗。医疗专家组已进一步完善治疗方案,根据患者不同情况采取中西医结合的治疗方案全力救治。  


网络编辑:  来源: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0-04-07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10-4-7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肌注感染事件的原因是什么?分枝杆菌引起的?分泌物细菌培养不是“无阳性反应”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肌注感染事件的原因是什么?与院感控制工作有关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婉若秋水
既然是注射感染,又是条件致病菌,是否与无菌技术操作有关,还与手卫生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婉若秋水
院感控制工作:
图片.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发病患者为偶发分枝杆菌造成感染.这样也算原因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婉若秋水


    好像也没有说清楚具体的原因,比价模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0-4-7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婉若秋水


    看报道只知道是又出现群体感染事件了,至于媒体的逻辑分析、因果分析还是自己再过滤一下才好。
  有人说看报只相信报上的一点,那就是报纸的日期,我们好像也应该批判性的看报道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7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婉若秋水

我曾经参加过一起肌注部位感染事件调查,原因是溶媒污染,不知道这次的跟溶媒是否有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肌肉注射感染?孙玉兰内科诊所应该是个私人诊所吧?小诊所隐患时多,看来要好好查查原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注射器都一次性了,肌注的皮肤消毒液比应当由什么问题,按说不应该再发生这样的事件!关注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9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体诊所环境条件较差,医院感染存在更多的隐患。应加强对个体诊所的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2 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的真正结果和原因关注中,从事院感的时间越长,越怕出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0-4-15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描述的症状看,分枝杆菌感染的可能性较大,具体在哪个环节出问题,主管部门应该好好查清楚啊。小诊所常出大问题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8-24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肌注感染?这是少见的事,责任人是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