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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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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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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2010-04-06   14:46:08

卫医政疗便函〔2010〕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医政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医政处:

为及时总结分析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医疗救治经验,指导做好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我司于2010年3月22日启动了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资料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组织相关人员,收集本辖区2009年9月1日-12月31日间实验室确诊甲型H1N1流感重症和危重症住院病例的病历复印件,集中组织填写《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见附件1)。《调查表》公布在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医政管理栏目下,请自行下载使用。

各地务必2010年4月30日前将本辖区所有符合条件病例的完整资料挂号快递至我司。每份病例完整资料应包括《调查表》和该病例所有病历复印件。

二、为了指导各地做好《调查表》填报工作,我司定于2010年4月8日(周四)下午2:00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各省(区、市)填写《调查表》人员进行培训。会议使用卫生系统内部视频会议网络,在卫生部机关五层视频会议室设主会场,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设分会场,请各地做好准备。

三、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要成立专门项目组负责此次调查工作。项目组由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负责同志、省级甲型H1N1流感临床专家组专家、重症病例较多定点医院临床医师和卫生统计学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组实行双组长制度,各省(区、市)卫生厅局医政处同志作为行政组长,指定一名省级临床专家组专家作为专业组长。请将项目组长名单(见附件2)于2010年4月7日15时前报我司。

附件:

1.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调查表.doc

2.省(区、市)甲型H1N1流感重症病例临床研究项目组组长名单.doc

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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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6 18: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中新网4月6日电 据卫生部通报,截至4月5日24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累计完成批签发795批次15154.6万人份。全国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签收疫苗 11434万人份,累计完成接种952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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