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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安徽给血透服务设“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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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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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方有资格 患者实名制管理

  本报讯  (记者冯立中)近日制定完成的《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试行)》,对医院从事血透服务设置了“门槛”,标志该省的医院买台机器就能开血透室的时代结束了。
  由于没有相应的管理规范,血液透析服务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医疗安全隐患。有了切肤之痛的安徽省近日在《规范》中要求,二级(含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方可设置血液透析室;血透室要有4台以上透析机;具备急慢性血液透析并发症处理、综合抢救能力及技术支持;从事血透的专业人员必须接受至少6个月的专科知识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
  《规范》还规定,独立设置的血透室至少要有3名医生,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不得超过4名,设置10台以上透析机的透析室要配备1名专职技师。血液透析室应当包括透析治疗区、水处理间、治疗室、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和患者更衣室等基本功能区域,各功能区域应当合理布局,区分清洁区与污染区。血液透析室使用的水处理设备、透析机、透析器、滤过器、吸附器、血浆分离器、血路管道、内瘘穿刺针及各类中心静脉留置导管等,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经批准的一次性血透器不得重复使用,经批准的可以重复使用的血透器要严格按照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复用。血液透析室要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等,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在院患者转出。血液透析室应建立消毒隔离制度、透析液及透析用水质量检测制度、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记录与检修制度等,建立规范合理的透析诊疗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实行患者实名制管理。建立血液透析患者登记及病历管理制度,透析病历档案保存至少5年。
  安徽省卫生厅决定,将血液透析纳入省二类技术进行管理,经审核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得开展此项技术。并要求所有开展血透业务的医疗机构,要对照《规范》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
                                                  (载《健康报》)
                                                    20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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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徽2009年发生的几起血透感染事件,相信对所有人都是不小的震动。我觉得卫生部应该尽快出台管理规范和相应的标准,便于我们在管理中执行和监查。安徽省现在有要求了,其它还没有曝光的感染事件发生地在管理上还是不知道怎么做,借鉴别的省份的东东毕竟没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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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亡羊补牢还为时不晚,没有发生血透感染事件的还抱有很大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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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家欢喜几家愁。因为丙肝,有些感染患者要增加费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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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血液透析服务一直存在着很大的医疗安全隐患。
有了切肤之痛的安徽省痛定思痛,对医院从事血透服务设置了“门槛”,希望各省市能纷纷效仿而为之,防患于未然,不要再次亡羊补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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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0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吸取经验教训,持续质量改进,保证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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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30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认真学习《规范》,执行《规范》,吸取经验教训,持续质量改进,保证患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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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9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照“规范”,我院立即开展对血透室血透病人进行血透相关感染调查自查,资料已全部网页报告卫生部全国监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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