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登录,享用更多感控资源,助你轻松入门。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
×
本帖最后由 大魔导师 于 2026-4-2 09:22 编辑
各位老师晚上好~ 关于《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4)中指标【血液透析相关感染发生率】的分母如何统计,是血液透析的总人数吗?填报月度、季度、年度数据时是否需要去重呢? 为提升监测数据的一致性与可比性,这个问题在我们省级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处得到了比较详细的答复,对该监测指标的定义与统计口径已统一明确,现发上来给大家参考:
1. 定义与计算公式:
2. 计算公式详细说明 分子:统计时段血液透析患者新发生血液透析相关感染的例次数。 • 感染类型涵盖: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和梅毒,各类型感染可分别统计。 • 导管范围明确:“血管导管”指血液透析患者留置的中心静脉导管,包括:中心静脉导管(CVC,含血透专用导管)、经外周静脉置入的中心静脉导管(PICC)、完全植入式输液港(PORT),不包括中长导管。
分母:统计时段血液透析患者总人数。 统一采用“人月”法统计: • 月度计数:每月末,对当月所有接受过至少一次血液透析的患者进行去重计数,得出该月“血液透析患者数”。 • 周期累计:计算季度或年度分母时,将周期内各月的“血液透析患者数”直接相加,不做跨月去重处理。例如,一名全年每月均接受治疗的患者,其统计为12个人月。
3. 监测患者范围:血液透析患者包括门诊和住院患者,含临时过渡、短期血液透析以及维持性血液透析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