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5-5-10 19:54 编辑
没有这样的规定!普通手术室(包括门诊手术室、介入室、分娩室等和手术室一样管理的科室)的无菌物品存放间属于Ⅱ类环境,需要空气消毒设施;其他科室的无菌物品存放间属于Ⅲ类环境,不需要空气消毒设施,换气次数达不到要求的可以安装机械通风。
无菌物品存放间最重要的是温湿度。温湿度和棉布包装的有效期有关。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5.9.5无菌物品存放要求如下:
无菌物品存放区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
未达到环境标准时,使用普通棉布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不应超过7d。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一部分:管理规范》
表1工作区域温度、相对湿度及机械通风换气次数要求
工作区域
| 温度/℃
| 相对湿度/%
| 换气次数/(次/h)
| 去污区
| 16~21
| 30~60
| ≥10
| 检查包装及灭菌区
| 20~23
| 30~60
| ≥10
| 无菌物品存放区
| 低于24
| 低于70
|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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