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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职业暴露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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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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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后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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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规定的很详细的。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pdf

5.86 MB, 下载次数: 25, 下载积分: 金币 -2 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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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晓梅 发表于 2025-3-11 08:31
GBZT 213-200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规定的很详细的。

请问吴老师,大证校验专家说我们丙肝职业暴露后随访时间不对,我们问她要文件,发给我们一份别的省份的标准,而且一周两周的随访是检测HCV-RNA,我们医院又做不了这一项,真要做还要外送。记得之前听课老师讲过,地标不是强制性的,我们还是按照GBZT 213--2008执行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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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xwj1102 发表于 2025-3-11 08:52
请问吴老师,大证校验专家说我们丙肝职业暴露后随访时间不对,我们问她要文件,发给我们一份别的省份的标 ...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是原卫生部发布的,按照《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执行就可以了。
自己省的省标是要执行的,别的省份的标准和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不需要执行。
如果执行别的省份的标准,而不执行卫生部发布的标准,那是原则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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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晓梅 发表于 2025-3-11 08:58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是原卫生部发布的,按照《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执行就可以了 ...

感谢吴老师的解答,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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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xwj1102 发表于 2025-3-11 09:30
感谢吴老师的解答,又学习了。

(四)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根据《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1年版》)
发生HCV意外暴露后,立即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部位的血液,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然后用流动的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再用0.5%碘伏、75%酒精等消毒创面,并在1周、2周、12周检测外周血抗HCV和HCV RNA,出现阳性,根据专家评估意见进行抗病毒治疗。
我们是按这个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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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1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心萝卜大白菜 发表于 2025-3-11 09:35
(四)丙型肝炎病毒职业暴露应急预案(根据《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1年版》)
发生HCV意外暴露后,立即在伤 ...

看了一下这个指南,1周2周检测HCV-RNA,阴性基本可以排除感染,但是阳性的话,也是要12周再次检测确认,意义在哪?仅仅是统计?对于基层医疗机构,RNA做不了,只能外送,医院报销还好,不报销的还需要个人承担。想象总是很美好,现实往往很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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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14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xwj1102 发表于 2025-3-11 08:52
请问吴老师,大证校验专家说我们丙肝职业暴露后随访时间不对,我们问她要文件,发给我们一份别的省份的标 ...

感谢吴老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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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3-14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吴老师,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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