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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疗跟院感的相关文件没有看到有这个规定。如下:
【WST 433—202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标准(代替WS T 433—201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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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 外周静脉留置针附加的输液接头宜随外周静脉留置针一起更换;PICC、CVC、PORT 附加的输液接头应至少每 7d 更换 1 次;输液接头内有血液残留、完整性受损或取下后,应立即更换。
《血管导管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2021年版)》-【国卫办医函〔2021〕136号】-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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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若无感染征象时,血管导管不宜常规更换,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肺动脉导管和脐带血管导管。成人外周静脉导管 3-4 天更换一次;儿童及婴幼儿使用前评估导管功能正常且无感染时可不更换。外周动脉导管的压力转换器及系统内其他组件(包括管理系统,持续冲洗装置和冲洗溶液)应当每 4 天更换一次。不宜在血管导管局部使用抗菌软膏或乳剂
二、脐血管导管
1. 脐动脉导管放置时间不宜超过5天,脐静脉导管放置时间不宜超过14天,不需要时应当及时拔除。
4. 在发生血管导管相关血流感染、血管关闭不全、血栓时,应当拔除导管,不应当更换导管。只有在导管发生故障时才更换导管。
建议查看你们医院使用CVC导管包的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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