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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综合治疗台水路清洗消毒技术规范T/WSJD 40—2023》口腔综合治疗台及用水要求:
4.3.2 输入水的源水至少应符合 GB 5749,宜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二部,2020 版)要求的纯化水。独立储水罐应使用纯化水,连续使用时间应≤24h。
4.3.3 诊疗用水的菌落总数≤500 CFU/mL(R2A 琼脂培养基)或≤100 CFU/mL(营养琼脂培养基)。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选用 R2A 琼脂培养基,两种方法均不应检出致病菌。
4.3.4 口腔外科手术、种植牙操作应使用无菌水。
虽然是团标,但这个团标是“中国卫生监督协会”制定的,还是要重视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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