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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中删除的内容是否不用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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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4 0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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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吴晓梅 于 2024-10-24 08:43 编辑

《医院隔离技术标准》中删除了附录G 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的隔离措施,那么对于耐万古霉素的金黄色葡萄球菌的“解除隔离标准”应该如何界定?


是“连续培养两次阴性”后解除隔离呢?还是废除《医院隔离技术规范》要求,按照《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中:“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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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卫办医政发〔2011〕5号】.pdf (321.91 KB, 下载次数: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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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患者隔离期间要定期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直至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2015年《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
MDRO 感染患者、定植者的隔离期限尚不确定,原则上应隔离至MDRO感染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如为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还需连续两次培养阴性。

2021年《临床重要耐药菌感染传播防控策略专家共识》
3.3.3 隔离期限 原则上应隔离至耐药菌培养连续两次阴性。对于部分长期携带耐药菌患者,可以至疾病症状消失出院时。


WS/T  826—2023《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
6.3.6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宜隔离至出院。
6.3.7  若患者长期住院,应连续两次采样阴性,且采样时间相隔 24h 或以上,可解除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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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0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下载学习了,谢谢老师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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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谢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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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个文件有明确的说法,有法律效力,就按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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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5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24-10-25 14:32
哪个文件有明确的说法,有法律效力,就按哪个

哪个文件有明确的说法,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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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吴老师的总结,应该是两次阴性的说法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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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5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雨飞飞 发表于 2024-10-25 15:10
哪个文件有明确的说法,有法律效力

显然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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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们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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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4-10-28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石桥wshh1975 发表于 2024-10-25 16:47
显然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发文

明白了感谢石桥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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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两次阴性解除隔离频次最多,谢谢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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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15: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多谢老师们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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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30 10: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已下载学习,感谢老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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