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190|回复: 24

[原创] 医院感染病例判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悬赏5金币已解决
患者于7月3日脑出血、脑疝入院,入院当天查痰培养肺炎克雷伯菌当天就进行颅内血肿清除术,入院第二日CT示两下肺炎症,听诊有湿罗音。由于患者入院第14天尿管内尿液浑浊就送了尿培养,想请问这个病人是尿管相关的尿路感染吗?同种部位14天内培养出不同细菌不能算二次感染,但是不同部位14天培养出不同细菌也不算二次感染吗?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最佳答案

查看完整内容

根据你描述的应该算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不同部位如果在14天内培养出不同的细菌应该算二次感染,针对这例患者,肺部感染不属于医院感染,因为入院当天就培养出细菌,第二天出现肺部感染症状,未超过48小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2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描述的应该算导尿管相关泌尿系感染,不同部位如果在14天内培养出不同的细菌应该算二次感染,针对这例患者,肺部感染不属于医院感染,因为入院当天就培养出细菌,第二天出现肺部感染症状,未超过48小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2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尿培养阳性不是诊断泌尿道感染的依据,诊断泌尿道感染首先得有泌尿道感染的症状,这个没有感染症状,所以不属于感染,也就不是医院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7-22 16:19
尿培养阳性不是诊断泌尿道感染的依据,诊断泌尿道感染首先得有泌尿道感染的症状,这个没有感染症状,所以不 ...

吴老师您好,插着导尿管的话一些症状不明显,那该怎么判断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3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中说患者无症状,但在近期(通常为一周)有内镜检查或留置导尿管史,尿液培养革兰阳性球菌≥104cfu/ml、革兰阴性球菌≥105cfu/ml,应视为泌尿系感染,所以我感觉你这个算院内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3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必须满足患者出现感染时已留置导尿或感染自然日有一段时间带管,还要有相应的体征:比如发热;无法用其他原因解释的耻骨上肌触痛火牙痛;尿培养阳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4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合尿常规(白细胞、白细胞脂酶、亚硝酸盐)是否从正常到异常,尿培养结果革兰阳性球菌≥104cfu/ml、革兰阴性球菌≥105cfu/ml,可以考虑尿路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4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患者尿液出现浑浊,尿培养阳性,还要看一下患者有无其他感染症状体征,如发热、下腹触痛、肾区叩痛等,尿常规白细胞是否异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一个诊断是:无症状菌尿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2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有诊断是:无症状菌尿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0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0 2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31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老师们,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5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6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你的描述,属于尿路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5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19 11:58 | 显示全部楼层
肺部感染属社区感染;尿路感染培养出病原体的话,应该是导尿管相关泌尿道感染的院内感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8-2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老师的分享  学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