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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JG/T292-2010《洁净工作台》
7.4.4.6空气洁净度 b)测点位置:测量点按图4布置(图4显示四角+中间,共5个点)。
根据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附件2《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一、洁净环境监测
(一)空气监测 1、空气中微生物监测:(4)采样点和最少培养基平皿数。在满足最少采样点数目的同时,还应满足最少培养基平皿数,见附表2(最少采样点数目:洁净度A100级送风面积小于10m2的,采样点数目为2-3个).附表3(最少培养基平皿数:洁净度A100级,最少培养皿数为3个)
根据以上两个规范,是否可以5个采样点共放置5个培养皿呢?
(另外,关于洁净环境监测培养皿采样高度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2013也有区别,手术部洁净区域要求采样高度在地上不超过0.8米的位置,这个国卫办医函(2021)598号《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采样高度为距地面0.8m-1.5m)
关于水平层流洁净台的空气培养皿数量和洁净区域的采样高度,大家是按照哪个规范在做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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