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21|回复: 12

[求助] 多重耐药菌患者管理

 
发表于 2024-4-22 10:25: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IP:山东临沂
悬赏5金币未解决
请问:
1、多重耐药菌患者解除隔离的条件是什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上要求除耐万古霉素金葡菌需要连续两次阴性,其他多重耐药菌患者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就可以解除隔离,《医院隔离技术标准(2023)》未对次进行描述,大家都是怎样执行的,有没有最新的文件要求?

2、哪些多重耐药菌需要落实隔离措施,是《医院感染监测标准(2023)》上要求重点监测的CRE、MRSA、VRE、CRAB、CRPA等五类需要落实隔离措施,还是只要符合多重耐药菌定义耐三类或三类以上抗菌药物的都需要落实隔离措施,咱们微生物室上报时应该怎样报到临床?
贡献排行榜:
发表于 2024-4-22 10:42:20 | 查看全部 IP:浙江嘉兴
自己医院统一就可以!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患者隔离期间要定期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直至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2015年《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中国专家共识》
MDRO 感染 患 者、定 植 者 的 隔 离 期 限 尚 不 确定,原则上 应 隔 离 至 MDRO 感染临床症状好转或
治愈,如为耐万古霉素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还需连续两次培养阴性。

2021年《临床重要耐药菌感染传播防控策略专家共识》
3.3.3 隔离期限 原则上应隔离至耐药菌培养连续两次阴性。对于部分长期携带耐药菌患者,可以至疾病症状消失出院时。

WS/T  826—2023《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预防与控制标准》
6.3.6  碳青霉烯类耐药肠杆菌感染或定植患者宜隔离至出院。
6.3.7  若患者长期住院,应连续两次采样阴性,且采样时间相隔 24h 或以上,可解除隔离。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3 收起 理由
高山雪莲W + 3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3:39:41 | 查看全部 IP:
1.我们实行的是只要是多耐就需要采取隔离措施,有院感软件信息化支持,可以查阅阳性情况。
2.若患者长期住院,应连续两次采样阴性,且采样时间相隔 24h 或以上,可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5:24:56 | 查看全部 IP:内蒙古赤峰
我们医院目前执行的是连续两次阴性,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5:51:52 | 查看全部 IP:云南
目前我院按照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患者隔离期间要定期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直至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方可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7:40:38 | 查看全部 IP:江西宜春
根据培养出多耐菌的类型分解除隔离标准,如果检出的是VRSA解除隔离是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加上送检两次阴性方才可以解除隔离,其他多耐菌临床症状好转或治愈就可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7:43:16 | 查看全部 IP:江西宜春
第二点多耐菌目标监测菌,可根据医院统一制定,比如国家的要求是那五类七种,但医院实际检出较少,有些医院也加上产ESBLs的细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2 17:43:54 | 查看全部 IP:
1、能取到培养标本的,两次阴性解除隔离;临床感染症状好转或治愈解除隔离;
2、我们是重点监测的CRE、MRSA、VRE、CRAB、CRPA五类需要落实隔离措施,普通多重耐药菌太多,无法一一落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24-4-23 10:45:47 | 查看全部 IP:山东临沂
吴晓梅 发表于 2024-4-22 10:42
自己医院统一就可以!

卫办医政发〔2011〕5号《多重耐药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

感谢老师明确细致的回复,知道怎样执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4-23 14:11:38 | 查看全部 IP:
WS/T826-2023里面讲到长期住院患者,应连续两次采样阴性且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或以上,可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 天前 | 查看全部 IP:北京
学习到了,感谢各位老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3 天前 | 查看全部 IP:河北保定
学习了,谢谢老师分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昨天 11:14 | 查看全部 IP:浙江杭州
我们也是要求连续检测两次阴性可解除隔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发帖友情提示
1、注册用户在本社区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社区认同其观点。
2、如果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行为,我们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论坛所发表的文章、帖子。
3、所有网友不要盗用有明确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本社区保护注册用户个人资料,但是在自身原因导致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或篡改,本论坛概不负责,也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投诉/建议联系

admin@discuz.vip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复制和建立镜像,
如有违反,追究法律责任
  • 关注公众号
  • 添加微信客服
Copyright © 2001-2024 上海国际医院感染控制论坛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6047626号-1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