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贴出来,这样大家可以看看提建议
血透室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案
一、力争布局流程合理
(一)、血液透析室分为辅助区域和工作区域。辅助区域内设置工作人员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包括透析治疗区(分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治疗室、水处理间、候诊区、接诊区、库房、处置间等;
(二)、各区域应分区明确、标识清楚、洁污分开、功能流程合理和洁污区域分开的基本要求。
二、设施设备配置
(一)、每个血液透析单元由一台血液透析机和一张透析床组成,单元间距≥1m;
(二)、水处理间的使用面积不少于水处理机占地面积1.5倍以上,地面应进行防水处理并设置地漏;
(三)、治疗室通风良好,透析治疗区因通风不良应配置空气净化消毒;
(四)、配置非接触式流动水洗手设施,每个透析单元配备快速消毒剂,满足工作和感染控制的需求。
三、人员管理
(一)医务人员
1、人员配备: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
2、根据血液透析机性能、患者数量及透析室布局等合理配备护士数量,每个护士每班最多同时负责5台透析机的操作及观察;
3、20台透析机以下的中心,可由所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兼任,应当具备机械和电子学知识以及一定的医疗知识,熟悉血液透析机的水处理设备的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维修技术;
4、医师、护士和技师应具有3个月以上三级医院血液透析工作经历或培训经历。
(二)患者管理
1、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病毒的患者在专区专机透析,相互不能混用;丙型肝炎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的患者转诊至有条件的医院就诊;
2、当检测到血源性传播病原体感染标志物阴性转阳时,应立即报告感染管理科,并启动相应的预警、干预措施;
3、急诊患者专机透析,待血源性传播病原体感染标志物检测结果明确后再做相应的安排;
4、对疑似或确诊的呼吸道传播疾病的患者应提供口罩,测量体温,发热患者应进行相关呼吸道传染病检查,条件许可时单间隔离透析;
5、对HBV易感患者应建议其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6、建立患者档案,在排班表、病历及相关文件上对合并传染性疾病的患者作明确标识。
四、清洁消毒管理
(一)环境保洁
1、空气:治疗室、透析治疗区每日上、下午通风1—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必要时开启循环风动态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净化空气;
2、地面:每日用清水湿式擦拭,有血液、体液等污染物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对于少量(≤10ml)溅污时,可先清洁再消毒,对于大量(>10ml)血液或体液的溅污,可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然后再清洁和消毒。清洁工具分区使用,标识清楚,用后规范清洗、消毒并干燥备用;
3、墙面、门窗:保持清洁干燥,定期清水擦洗,遇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清洁与消毒。
(二)物品保洁
1、透析单元:每位患者透析结束后,对其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进行擦拭消毒,床单、被套、枕套等物品一人一用一更换;
2、护理站:桌面、电话、电脑键盘、鼠标等保持清洁,必要时使用消毒剂擦拭。
(三)透析机保洁
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参照医疗机构环境表面清洁与消毒管理规范(WS/T 61512-2016)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的物品表面(如透析机外部、透析床/椅、小桌板等)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对有血液、体液及分泌物污染的区域(地面、墙面),按要求使用消毒液擦拭。
血液透析室(中心)环境物体表面清洁与消毒,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根据环境、物体表面及其污染程度选择有效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1、透析机外部:采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有效消毒剂对透析机外部等物品表面擦拭消毒;如果有血液污染,应立即用 2000mg/L 浓度的含氯消毒剂的一次性使用布巾擦拭或者使用可吸附的材料清除血迹后,再用500mg/L 浓度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min;
2、透析机内部:每次透析结束后,按照透析机使用说明书要求对机器内部管路进行消毒,必须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消毒液或具有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的消毒液商品。采用中心供液自动透析系统、无透析液内部管路的透析机,可自动冲洗后开始下次透析,无需进行机器内部管路消毒;但每日透析结束后应进行透析系统的整体消毒;
3、透析过程中如发生透析器破膜或传感器渗漏,应在透析结束时立即进行透析机消毒,传感器渗漏至根部时应更换透析机内部传感器,经处理后的透析机方可再次使用。
(四)水处理系统
1、每天对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和保养;
2、水处理设备的滤砂、活性炭、树脂、反渗膜等需按照生产厂家说明书或根据水质检测结果进行更换;
3、做好维护保养及设备更换记录。
(五)透析液
1、每年每台机器应至少进行1次透析液的细菌和内毒素检测;
2、每月1次进行细菌检测,细菌数量≤100CFU/ml;细菌数量>50CFU/ml 应进行干预;
3、至少每3个月进行1次内毒素检测,透析用水内毒素≤0.25EU/ml, 透析液内毒素≤0.5EU/ml;超过最大允许水平的 50%应进行干预。
五、监测
(一)血源性传播疾病检测
1、初次透析或由他处转入的透析患者应做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艾滋病病毒感染等的相关检查,即使血源性传染疾病标志物检测阴性,也建议1~6个月期间内重复检测传染病标志物;
2、当存在不能解释的肝脏转氨酶异常升高时应进行HBV-DNA和HCV-RNA定量检测;
3、长期透析的患者应每6个月检查1次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标志物,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4、血液透析室(中心)出现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bsAg 或 HBV-DNA)或丙型肝炎病毒标志物(HCV 抗体或 HCV-RNA)阳转的患者,应立即对密切接触者(使用同一台血液透析机或相邻透析单元的患者)进行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
标志物(抗原和/或抗体)检测,包括 HBV-DNA 和 HCV-RNA 检测;检测阴性的患者应1~6个月后重复检测;
5、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 阴性)患者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6、建议丙型肝炎患者进行药物治疗。
(二)环境卫生学:
1.每月对透析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抽样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2.空气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4CFU/(5min•9cm 直径平皿),物体表面平均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², 医务人员卫生手消毒后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²。
(三)开展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工作
(四)水处理系统措施
遇致热源反应及时追因分析并采取及时有效的干预措施。
六、血液透析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手卫生规范
(一)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
1.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掌握和遵循血液透析室(中心)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建立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原则上至少1次/年)进行健康体检以及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和艾滋病病毒标志物监测,并管理保存体检资料;建议乙型肝炎病毒易感(HBsAb 阴性)的工作人员注射乙型肝炎病毒疫苗;
3.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医护人员在执行可能暴露于血液、体液的操作时,应遵循标准预防的个人防护装备使用要求,合理选择所需的个人防护装备。处置传染病患者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的防护意见》(国办发【2015】1 号),在基于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传播途径采取额外的隔离措施,并选择不同防护级别的个人防护装备;
4.工作人员遇锐器伤后处理 应遵循《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GBZ/T 213 的要求处理;
(1)紧急处理办法: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出伤口部位的血液,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流动水冲洗(黏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碘伏或其他消毒液(如 75%乙醇)进行消毒并用防水辅料包扎伤口;
(2)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源性感染管理办公室备案;
(3)锐器伤后传染病预防措施
1)被 HB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
①未接种乙型肝炎病毒疫
苗者,应注射乙型肝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
②接种过疫苗、并且HBsAb 阳性者,无需处理;
③接种过疫苗、并且 HBsAb 阴性者,应注射乙型肝
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
④乙肝病毒感染状况不明确,应注射乙型肝炎病毒免疫球蛋白和接种疫苗,同时检测乙肝病毒血清学标志,根据结果确认是否接种第 2、3 针乙肝疫苗。建议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 1~2 个月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2)被 HC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目前不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性药物治疗。建议于接触 4~6 个月后进行丙肝抗体和丙氨酸转氨酶基线检测和追踪检测;
3)被 HIV 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有专业人员对暴露级别进行评估,根据暴露级别和病毒的载量水平,咨询专业医师考虑是否进行预防性治疗。
(二)工作人员手卫生规范
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 313。
1、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洗手和/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患者前;
(2)清洁、无菌操作前,包括进行侵入性操作前;
(3)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粘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之后;
(4)接触患者后;
(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
2、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3、下列情况应洗手,不可单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1)当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
(2)可能接触艰难梭菌、肠道病毒等对速干手消毒剂不敏感的病原微生物;
(3)便前便后;
4、下列情况医务人员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
(1)接触传染病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
(2)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护理、治疗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
5、戴手套不能代替手卫生,戴手套前和脱手套后应进行手卫生;
6、戴手套的时机
(1)接触患者或透析单元内可能被污染的物体表面时戴清洁手套;
(2)注射药物、抽血、处理血标本、处理插管及通路部位、处理或清洗透析机等操作时戴清洁手套;
(3)接触不同患者、进入不同治疗单元、清洗不同机器时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并更换清洁手套;
(4)进行深静脉插管、拔管和连接血管通路以及移植物内瘘穿刺时戴无菌手套;
(5)处理医疗污物或医疗废物时要戴清洁手套;
(6)复用透析器的工作人员应戴清洁手套;
7、不戴手套的时机
(1)透析前准备(透析机检测、安装及冲洗管路和透析器);
(2)测量患者血压等体检操作;
(3)离开透析单元时,应脱下手套,并进行洗手或卫生手消毒;
(4)配制各种药品;
(5)接触医疗文件;
(6)接触门把手、电脑、键盘、电话等公用物品;
(7)接触手机等个人用品;
8、手卫生培训覆盖率100%; 知晓率、正确率≥90%;手卫生依从性≥75%;
七、医疗污物及废物处理
医疗废物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封闭转运。排出的污水应遵循《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16 的 要求处理。
1、遵循医疗污物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原则;
2、使用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包装应防渗漏、遗撒和穿漏;
3、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移送到暂时存放的专用设施,并定期清洁消毒;
4、存放时间不得超过 24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