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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暴露最早指艾滋病职业暴露,在卫生部2004年108号文件《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中随访日期是4周、8周、12周、6个月;
《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中对感染性病原体的解释是HBV、HCV、HIV,随访时间是乙肝: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2月后开始进行抗体检测;丙肝:接触4-6周后检测DNA或4-6月后检测抗体;艾滋病同108号文件。
2019年480号十项制度里将职业暴露的范围扩大为“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内容包括血源性、呼吸道、消化道、接触;
2023年《医院感染监测标准》明确细化了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的相关内容,将暴露后的随访时间定为1周、2周、4周、8周、3个月、6个月、12个月,
我想请教:1.2023《标准》里的感染性疾病指的什么?抢救肺结核咯血患者未戴口罩或者口罩脱落算么?呼吸道传染病暴露后复查什么项目?也按照这个时间点吗?
2.2023年《医院感染隔离标准》里关于传染病的潜伏期,梅毒最长是90天,也按照这个时间点吗?
3.这个时间点是所有通用还是根据情况?如果像HIV这类潜伏期长的怎么办?是按照规定的1年,还是根据暴露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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