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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医疗耗材管理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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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3 18: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IP:浙江台州
各位老师,我看到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3号)要求,第六条 医疗机构从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工作。那是不是医院负责耗材管理的人员,我们还要监管他们的体检单吗?他们都要那些体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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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3 18: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IP:
个人愚见:医院负责耗材管理的人员应该不是“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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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发表于 2024-3-13 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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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8:34:33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有这么复杂吗?我们在这方面确实没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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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9:14:52 | 显示全部楼层 IP:
我们也没关注过,直接接触人员应该是临床医护人员吧,但不可能每个人都进行健康体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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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9:34:15 | 显示全部楼层 IP:山东泰安
医疗机构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应该是医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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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14 09: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IP:江苏连云港
这个直接接触个人认为是在诊疗过程中吧,管理人员只是负责出入库,最多算是间接接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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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09:04:27 | 显示全部楼层 IP:上海
学习了,感谢老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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